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终末病历数字化翻拍四期项目

所属地区:天津市发布时间:2020-09-27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终末病历数字化翻拍(四期)项目 (项目编号:sxgc2020-f-0903)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终末病历数字化翻拍(四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c座2层209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gc2020-f-0903
项目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终末病历数字化翻拍(四期)项目
预算金额:220.0万元
最高限价:22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22022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二)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b.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0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三)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标准,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7日 2020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c座2层209
方式:发售,现场领取。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0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c座2层209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154号
联系方式:022-60362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c座2层209
联系方式:022-237833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老师
电话:022-23783386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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