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石拐区大发街道办事处石拐区全民健身体育广场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发布时间:2020-09-29
包头市石拐区大发街道办事处石拐区全民健身体育广场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9-29原文链接
石拐区全民健身体育广场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石拐区全民健身体育广场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包采磋〔2020〕4687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wgnmg-zfcg-2020-036
采购目录:工程类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室外体育和娱乐设施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评标方式:纸质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1)供应商资格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被责令停业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采购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因磋商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采购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7)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如资料不全,采购人拒绝。(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拟委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7)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09月29日 18:4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3日 18:40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30号九星e世界a-1901;

采购文件售价(元):

包号采购文件售价(元)投标保证金(元)
a500.0015,000.00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4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六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政务大厅)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4日 09:30
开标地址: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六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政务大厅)
采购人名称:石拐区大发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包头市石拐区大发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联系人:高亚楠
采购人联系方式:0472-872680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44号大康大厦518室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1100101480005926165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天坛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包头市石拐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董红燕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947276334
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包组预算合计
a1,00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采购明细清单
14424769工程1.0全民健身体育广场工程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石拐区大发街道办事处、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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