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青山区笸箩铺村南侧废沙坑内煤焦油混合物实施安全运输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发布时间:2020-09-29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青山区笸箩铺村南侧废沙坑内煤焦油混合物实施安全运输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9-29原文链接
青山区笸箩铺村南侧废沙坑内煤焦油混合物实施安全运输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青山区笸箩铺村南侧废沙坑内煤焦油混合物实施安全运输项目
项目编号:包采磋〔2020〕4688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hxc-zfcg-2020-009
采购目录:服务类其他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评标方式:纸质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并能够承担本招标项目实施任务;(3)投标单位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危险货物运输、含危险废物运输;(4)必须具备危险废物专用车辆不少于10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提供车辆必须是投标人所有。)(5)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6)供应商在报名时,在信用中国网(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青山区笸箩铺村南侧废沙坑内煤焦油混合物实施安全运输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二份:(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或有效期内);(3)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5)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6)危险废物专用车辆不少于10台相关证明材料;(7)包头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四个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8)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09月29日 19: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3日 19:00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昆都仑区三八路与团结大街交叉口龙晟大厦1203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包号采购文件售价(元)投标保证金(元)
a500.0012,000.00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6日 14:30
文件递交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6日 14:30
开标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
采购人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45号
采购人联系人:陈泽峰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汇鑫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昆都仑区三八路与团结大街交叉口龙晟大厦1203室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15565654630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银行包头市中桥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包头市青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刘佳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124762543
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包组预算合计
a80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采购明细清单
14398594服务1.0-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内蒙古汇鑫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汇鑫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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