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及标段名称 |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 综合评标得分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6.评标结果公示中投标最高限价20737115.00元更改为474887.15元。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姓名 | 单位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 | 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825-5900937 |
---|---|---|---|---|
行业主管部门: | 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825-5428692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建筑业查询服务
行业资讯
企业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