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212425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发布时间:2020-11-24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兴宁市21#、24#、25#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编号:JG2020-5177]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11-24 00:00 至 2020-11-26 23:59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广东五华二建工程有限公司梅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立发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万元)950.654767948.551136945.39947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格证书编号李正昌/粤2442018201902530巫可均/粤2441515053077何悦新/粤2442008200805434

广东宝泰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成功递交投标文件的,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
广东天立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成功递交投标文件的,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
广东钧意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未成功递交投标文件的,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
广东豪源建设有限公司:未成功递交投标文件的,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
广东恒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成功递交投标文件的,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
河源市高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成功递交投标文件的,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
广东粤兴建设有限公司:未成功递交投标文件的,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兴宁市自来水总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3-338912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兴城人民大道侧
联系电话:0753-3332785
招标人名称:兴宁市自来水总公司
日期: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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