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长安路冷链物流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绿化配套工程(EPC模式)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丘县长安路冷链物流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绿化配套工程(EPC模式)已由 沈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沈发改【2023】127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丘县豫资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沈丘县长安路冷链物流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绿化配套工程(EPC模式)
2.2项目总投资:约61378.57万元,本绿化配套工程部分约6710万元。
2.3建设地点:沈丘县沙北一干渠东段,西起人民路,东至G20东四环,南侧紧邻S102长安路。
2.4招标范围:项目设计总长度为3157m.占地面积159585㎡(约合239.38亩),其中绿化用地面积130633.70㎡,道路及硬化面积28725.30㎡,建筑占地面积226.00㎡。建设内容包含土方工程、绿化工程及、基础设施配套、铺装、景观石、景观小品等配套工程。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工 期:365日历天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总承包等全部内容)
第2标段:监理(施工及保修期内的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社会信誉良好。
1标段:(1)施工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设计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与设计单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本单位的社会保险。
2标段:监理单位须具备市政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市政工程 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的项目总监。
3.2 1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2)中标后,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4)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5)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只需牵头人自行下载项目招标文件及其附属资料,联合体成员无需下载,但联合体成员企业信息必须录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
2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只能就本项目上述中的 1 个标段进行投标。
3.4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3.5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2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人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CA办理所需资料》。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zkzf)下载后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3 年8月30日 8 时 00 分至 2023 年9月 5 日 17 时 00 分,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系统业务菜单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21日9时30分。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zk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三 开标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远程解密方式,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
6.其他注意事项
6.1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与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一致。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6.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8、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丘县豫资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沈丘县境内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94-528818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东明路187号
联 系 人:刘经理
联系方式:18567388700
监督部门:沈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394-5220505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