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2023年阜城县高品质果蔬示范区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阜发改招标核字【2023】2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阜城县乡村振兴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阜城县乡村振兴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工程概况:新建钢架温室大棚 191 个,共计337981m2,其中码头镇片区拟建大棚42个,共计94548 m2(井庄村拟建大棚 15 个、共计 27325 m2,八里庄村拟建大棚 19个、共计49127 m2,戈家坟村拟建大棚8个、共计18096 m2);阜城镇片区拟建大棚93 个,共计 144958 m2(西八里庄村拟建大棚46 个、共计79302 m2,张常巷村拟建大棚47 个、共计65656m2);漫河镇片区拟建大棚56 个,共计98475 m2,(后八丈村拟建大棚40个、共计70564m2,西档柏村拟建大棚7个、共计 14001m2,丰庄村拟建大棚9个、共计 13910 m2)。2、标段划分:分为4个标段。1标段:阜城镇张常巷村2标段:阜城镇西八里村3标段:码头镇八里庄村、戈家坟村、井庄4标段:漫河镇后八丈村、丰庄村、西档柏村3、质量标准:合格4、建设地点:衡水市阜城县码头镇、阜城镇、漫河镇共8个村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各标段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7、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报所有标段,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在前一个标段中标,仍可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推荐此单位为中标候选人。8、其他要求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4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8-30 09:00:00 至 2023-09-04 09: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www.uvbidding.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9-2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www.uvbidding.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