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勘察,设计
分类
公路工程,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3-09-13
叙州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丝绸路市政道路建设标段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1.2本招标项目由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211-511504-04-01-248341】FGQB-0268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规划范围内道路 2.2.1岩土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2.2.2道路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他相关专业、专项设计、现场服务、设计配合及后续相关技术服务。 2.3项目建设地点:宜宾市叙州区赵场街道 2.4项目投资:总投资31亿元。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合格要求 | ||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市政工程(道路)勘察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具有2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市政行业(道路、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成员具有相同类专业资质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该相同专业的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无联合体协议的联合体不得参加投标;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3)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需联合体各成员签字、盖章外,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4)联合体单位对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由牵头单位缴纳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ibin.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光盘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 5.3 标书递交方式分为网上递交和现场光盘递交两种方式,具体方式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 ||
为进一步促进充分竞争,尽可能降低交易成本,切实方便广大投标人投标,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已全面推行电子化,并已启动开展异地远程投标工作。相关单位或个人如需参加宜宾市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开通网上银行、提交远程投标申请等相关事宜,其具体办法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相关公告,或电话联系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831-2208566、2208565)。 | ||
1.2本招标项目由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211-511504-04-01-248341】FGQB-0268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规划范围内道路 2.2.1岩土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2.2.2道路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他相关专业、专项设计、现场服务、设计配合及后续相关技术服务。 2.3项目建设地点:宜宾市叙州区赵场街道 2.4项目投资:总投资31亿元。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合格要求 | ||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市政工程(道路)勘察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具有2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市政行业(道路、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成员具有相同类专业资质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该相同专业的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无联合体协议的联合体不得参加投标;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3)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需联合体各成员签字、盖章外,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4)联合体单位对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由牵头单位缴纳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170 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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