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工程(三期)-现状道路环境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园林绿化工程-珠峰路西及羊绒景观带)

地区:河北 邢台市
类型
EPC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3-09-28
项目业主
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邢台市清河县,九华山路(挥公大道-闽江街)、(桂江街-汉江街)路段、漓江街(井冈山路-九华山路)、(玉龙山路-井冈山路)路段、闽江街(井冈山路-九华山路)、(小辛庄村东-井冈山路)路段、玉龙山路(挥公大道-小辛庄村北)路段、五指山路(挥公大道-桂江街)路段、湘江街(九华山路-武夷山路)路段、丹江街(玉龙山路-井冈山路)路段园林绿化工程。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园林绿化高级工程师职称,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与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3.1.2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按无效投标处理。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3.2.2同一项目下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1.2其他要求:特别注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应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对于技术标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评审。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异议提出方式: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平(http://hb.zcjb.com.cn),联系人:耿韶佳,联系电话:0311-89604499。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2)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3)同一项目下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28 00:00:00至2023-10-10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0-2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润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海德园西门北侧底商E08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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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苏胜联系人:耿韶佳
电话:0319-8160109电话:0311-8960449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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