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及方华苑室外沥青采购及摊铺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受采购人连云港瑞桥混凝土有限公司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口岸及方华苑室外沥青采购及摊铺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口岸及方华苑室外沥青采购及摊铺项目1.2项目编号: / 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徐圩新区;2.2建设规模:口岸及方华苑室外沥青采购及摊铺项目;2.3工期要求:50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2.4采购控制价:155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做无效标处理;2.5质量要求:合格;2.6采购范围:口岸及方华苑室外沥青采购及摊铺,具体详见招标清单。 3.资格条件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3.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2供应商资质要求: /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 ;3.4 信誉要求:3.4.1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3.4.2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3.6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至少1个沥青销售或沥青摊铺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发票时间为准。(须提供业绩合同或发票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8日;4.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zb.fygroup.com/”)获取,获取谈判文件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4.3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0元。4.4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初次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