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街道电梯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江苏
类型
施工
分类
电梯
发布时间
2023-07-10

京诚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淳化街道办事处(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淳化街道电梯维保(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淳化街道电梯维保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704号融汇时代中心1501-1502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72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jcc-zb-2023-66

2.项目名称:淳化街道电梯维保

3.预算金额:66万元

4.最高限价:658030

5.采购需求:淳化街道电梯维保,详见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壹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6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在7个工作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三)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有市场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类型: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施工类别:安装改造维修)级别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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