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流程质量控制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地区:江苏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3-06-26

受南通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的委托,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南通市通州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流程质量控制技术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南通市通州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流程质量控制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7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流程质量控制技术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30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30万元。

5.采购需求:南通市通州区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工作主要包括样点校核与优化、外业样品采集、内业样品制备、保存、流转、检测、数据审核等任务,全程严格按照土壤三普五级质量控制机制执行,南通市通州区土壤普查办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程进行检查督查。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章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响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高校、科研院所可参加投标)

项目项目类型为:服务类

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的技术服务业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5%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z2020?{46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分包的,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上述同类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8)、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其中项目成员不少于7人,不少于5人符合省级及以上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技术领队和质量检查员资格,不少于2人具有高级职称

(2)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且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20233月-2023年5月(连续)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7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51开标室(地址: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19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详见电子大屏)

五、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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