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公告
地区:江苏
项目业主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江浦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
江苏澄建正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江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外包服务的潜在响应人应在南京市浦口区浦口大道毅达汇创中心3幢1609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jpjd-202306151.2项目名称:江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外包服务1.3预算金额:人民币60万元;1.4最高限价:人民币6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1.5采购需求:按照“提倡节约,减少浪费”和“科学管理,安全膳食”的原则,满足广大职工的口味。同时,也有利于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监督管理,坚持其福利性质不变,进一步提高饭菜质量,增加菜品的花色品种,使之更好的为职工服务。1.6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资格条件投标人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模板附件;中标后需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