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栖霞山风景区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零星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栖霞区石狮路12号绿地云都会大厦2幢703室(南京地铁2号线4号线金马路站上盖建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5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njrj-cs-2023010571.2项目名称:栖霞山风景区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零星维修项目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4预算金额:395万元1.5最高限价:395万元1.6采购需求:本项目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暖通设施检修,市政工程零星维修、景区设备设施维护服务、其他必要的临时性维护工作以及园事活动临时用工等。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7项目工期:一年。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标标准。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3.1时间: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2地点:南京市栖霞区石狮路12号绿地云都会大厦2幢703室(南京地铁2号线4号线金马路站上盖建筑)3.3获取方式:3.3.1线下获取: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3.3.2线上获取:(1)下载附件中的文件领取表,将营业执照扫描件、文件领取表、付款凭证发送到邮箱:ruijiajianshe999@163.com,邮件标题需备注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2)工作人员收到完整材料后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文件将在1个工作日内寄出(快递费到付)。3.4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服务费100元,售后不退。3.5报名如有问题请联系:025-83111722-8018。四、响应文件提交4.1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5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4.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4.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栖霞区石狮路12号绿地云都会大厦2幢703室(南京地铁2号线4号线金马路站上盖建筑)五、开启5.1时间:2023年5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5.2地点:南京市栖霞区石狮路12号绿地云都会大厦2幢703室(南京地铁2号线4号线金马路站上盖建筑)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7.1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标书一份,u盘形式,单独封装;响应文件电子版中必须包含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不得加密,所有文档、图表等采用pdf格式或word格式),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7.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4)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7.3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7.4现场递交文件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7.5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竞争性磋商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7.6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考察。7.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7.8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注册成功后,供应商需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时,将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核实并保存,并将核实结果作为评审工作的参考。“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报价一览表、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接收。7.9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公示发布。若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存在的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