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采购公告

地区:江苏 泰州市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3-03-24
项目业主
泰兴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招标代理
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泰兴市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1283-txxc-g2023-0001

二、项目名称:泰兴市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范围:按照泰兴市耕地土壤安全利用实施方案要求,在广陵镇、虹桥镇两个乡镇7个村开展安全利用技术措施实施、监测土壤和农作物,确保农产品质量达标且耕地安全利用率在93%以上;结合2020-2022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情况,对泰兴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提出建议。

四、采购预算价、付款方式、合同工期:

(1)采购预算价:77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

(2)付款方式:项目完成,通过成果评价一次性付款。

(3)合同工期: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项目区实施内容,并完成安全利用率核算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2022年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六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书面声明的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凭据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自行编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壤或水工环副高级职称以上(含副高)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3年03月27日-2023年03月31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泰兴市鼓楼新天地商业大厦828室江苏鑫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至泰兴市鼓楼新天地商业大厦828室江苏鑫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将下列材料扫描以一个pdf文件格式发送至报名邮箱296356379@qq.com。投标人发送邮件时须预留手机号码,材料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联系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并发送相关招标资料。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无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34月18日0900分。

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5室。

注:请各投标单位注意递交时间,逾期递交的相关不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兴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泰兴市延令街道板桥路39号

联系方式:0523-820604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鑫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兴市鼓楼新天地商业大厦828室

联系方式:18114678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泰兴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马女士

电话:0523-82060426

项目联系人:江苏鑫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袁鑫

电话:18114678666

附件:投标确认函:

1、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

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2日17:30止。

逾时未递交《投标确认函》的,视为放弃投标;

2、确认函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296356379@qq.com。

3、投标人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采购机构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已提交确认函的投标人,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

5、参考格式:

投标确认函

泰兴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我单位已获取了贵单位泰兴市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283-txxc-g2023-0001)的招标文件,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我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联系人:,

手机:,

传真:,

邮箱:

日期:

项目概况

泰兴市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兴市鼓楼新天地商业大厦828室江苏鑫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4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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