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雨花台区小微堵点改造工程监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5-8号c-4栋1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114-hbgl-c2023-0013项目名称:2023年雨花台区小微堵点改造工程监理预算金额:人民币15.27万元控制价金额:人民币15.27万元采购需求:1、项目概况:2023年雨花台区小微堵点改造工程实施范围共计4处改造点位,节点一为软件大道-安德门大街西口,节点二为凤汇大道-朝阳西苑东口,节点三为华兴路-新湖大道西口,节点四为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门口。其中节点二凤汇大道-朝阳西苑东口位于霞板线(x105)中古雄村至板桥汽渡路段;节点三华兴路-新湖大道西口位于油新线(x202)中铁路道口至新建村路段;霞板线(x105)和油新线(x202)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80km/h。软件大道、雨花南路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60km/h。采购内容为本项目工程监理。2、监理范围包括:2023年雨花台区小微堵点改造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生产监督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工程变更、索赔、验收及配合竣工结算、决算审计等均属于本工程监理范围。3、监理服务期:6个日历月。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竣)工日期起计算1年。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模板,原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复印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1)-(6)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1)-(6)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肆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在全国范围内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未满的;(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磋商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8)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