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广陵生态环境局2023年广陵区污染源监督监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地区:江苏
项目业主
扬州市广陵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
江苏鼎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扬州市广陵生态环境局2023年广陵区污染源监督监测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3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002-jsds-g2023-00022、项目名称:扬州市广陵生态环境局2023年广陵区污染源监督监测服务项目3、预算金额:180万元,本项目每项监测费用报价参照《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投标人以固定折扣系数报价,最终成交按折扣计算服务费用。4、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应只报同一个折扣系数,超过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5、采购需求:主要针对广陵区重点企业环境监督监测、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等工作,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本项目分a、b、c、d四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以多包兼投,但只能中一个包;评标顺序按照a、b、c、d包顺序进行。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函(原件)(2)资格声明(原件)(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4)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1月至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6)投标人2023年1月至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10)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无需提供第5-7条。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7日方式:“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开标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提交开始时间:2023年3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09点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