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1091-szjy-c2022-00222.项目名称: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3.预算金额:人民币35万元4.最高限价:3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5.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月10日。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磋商响应函(原件)(2)资格声明(原件)(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2年9月-2022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6)供应商2022年9月-2022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10)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备注:供应商如不能提供第(5)、(6)、(7)三项的,需提供相关说明。按季度纳税的企业提供最近一个季度的纳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