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江河道管理处2022年度市级水利工程维修项目监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1栋29楼(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0月3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jjc-2022zfcg1012项目名称:市长江河道管理处2022年度市级水利工程维修项目监理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预算金额:19.2万元最高限价:19.2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采购需求:市长江河道管理处2022年度市级水利工程维修项目监理,六合区长江堤防(桩号k72+750~k72+900、k75+850~k76+400)部分堤顶沥青道路面层拆除重建,长410米,宽6米。浦口区长江堤防(桩号k7+200~k9+400)堤防背水侧路肩沿线设1700米波形护栏,上堤道路路口设3处限高杆;桩号k20+000~k22+900段共计19处鼓包,沿路面隆起处两侧各向外延伸3米拆除重建沥青道路,迎水坡格埂及路缘石共40米拆除重建,迎、背水侧路肩沿线设波形护栏,分别长2900米和690米,迎水侧路肩补植约1950米灌木,与滨江大道连接路口设2处限高杆。江宁区长江堤防(桩号ko+ooo~k4+488)更换约3590米背水坡隔离护栏,换植约2490米背水坡草皮,同时背水坡灌木清杂。堤防最高等级为1级。(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拟投入的项目总监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者建设部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