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胥口城管安全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ztmd2022-wz-c-013项目名称:胥口城管安全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78.48万元整最高限价:78.48万元整采购需求:(一)服务范围:胥口城管队辖区预防渣土车乱倒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二)人员配置要求:1、保安服务总人数12人(包含项目经理1名,保安队长1名),实行8小时工作制,负责甲方所在镇的预防渣土车乱倒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按照甲方配置的6个岗点,每个岗点配置2名保安员,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有关制度及管理方案进行严格管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工作班次及岗点安排:上班时间为22:00-6:00。2、安保人员要求:2.1男性,总人数12人,年龄45周岁及以下,身高1.73米以上,政审合格,形象佳、反应敏捷,双眼裸视力1.0以上,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能吃苦耐劳,有保安专业知识,能胜任保安工作。2.2保安不准留胡须、蓄长发、染发(黑色除外)、刺青纹身、佩带过分的饰物。2.3所有保安人员工作时间不准抽烟或吃零食、闲谈以及做和工作无关的事;不得从事有偿服务,不准接受来访群众的任何物品;使用语言要文明,举止要大方,要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2.4成交后所有保安人员应向采购方提供本人身份证以及保安员证(查验),复印件(备案);所有人员不得有任何不良记录(以公安部门登记为准)。3.项目经理及保安队长要求3.1项目经理:年龄28-45周岁,男性,身体健康,体检合格。3.2保安队长:年龄18-45周岁,男性,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持证上岗。政审合格,形体无明显缺陷,外貌端正。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起1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企业法人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应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税务登记证(如有)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视同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