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交投环卫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中秋食品货物项目采购公告

地区:江苏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2-08-03
项目业主
启东交投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启东交投环卫服务有限公司2022年中秋食品货物项目

分散采购询价公告

启东交投环卫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交投环卫服务有限公司2022年中秋食品货物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下表)。

采购货物清单

序号

品名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净含量)

图片

限价单价(元)

预估数量

限价合价(元)

1

大米

里下河大米

10kg/

48元/袋

3510

168480

香满园优选苏北大米

2

食用油

草源一级压榨纯正葵花籽油

5l/

72元/桶

2340

168480

王东北大豆油(非转基因)

5l/

3

牛奶

蒙牛高钙牛奶

250ml*24盒/箱

68元/箱

1170

79560

4

酱油

六月鲜特级酱油

1.8l/



















29元/瓶

2340

67860






5

蚝油

海天上等蚝油

700g/

7元/瓶

2340

16380

限价合价:伍拾万零柒佰陆拾元整(¥:500760元)

备注:

1、所有物品生产日期必须是202261日以后生产的。

2、质量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合法渠道进货的全新、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且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合格产品。

3、交货期:中标人必须于签订合同后5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货物的备货。

4、分发要求:中标供应商中标后提供本地货物储藏仓库(发货仓库)的相关证明材料。由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安排的送货时间)派车送至相应地点。

5、报价含货物全程搬运、税金、运输等所有相关费用,本项目单价费用一次性包定,不再追加。请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6、中标人在供货时必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商检测报告或者合格证,验收时发现有参数负偏离。采购方有权拒收。

7、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报价表中按预估数量报价,最终金额根据采购单位实际使用量及成交单价按实结算。

8、采购货物的具体规格、参数、样式等要求详见本询价公告附件。

9、大米、食用油可任选其一进行报价,报价时必须注明品牌和参数规格。

说明:

一、本项目的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伍拾万零柒佰陆拾元整(¥:500760元),总报价(或单价)超过限价的均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本次只接受中小企业参加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

2.各投标人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因素[包括货物运输、装卸、分发、上楼、摆放、验收、税金、检测(包括送检的每样4份的相应货物费用)、售后服务、招标代理费等所有相关费用本项目所有费用一次性包定,计入单价内(单价固定不变),不再追加。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如税金、运输、送货等各种费用)],投标时一次包定,不再另行追加。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报价供应商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服务等各种未预见费用,采购方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也不得在供货、配送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不得降低货物质量。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交投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冲

联系电话:0513-83253082

采购代理机构

称: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启东市和平中路808号景都大厦五楼

联系人:施伶俐联系电话:0513-83302829

3、报价文件构成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2)报价承诺书(按照询价文件附件二格式填写);

(3)质保承诺书(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附件五格式填写)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须提供);

(6)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四)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7)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询价文件附件六)(供应商根据真实情况按照评审标准中的要求进行填写)。

纸质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报价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8月9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启东交投环卫服务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开标地址:建设北路与中央大道交界处

5、报价保证金: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免收投标保证金

6、投标费用:资料费100元(提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投标人承担参与投标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按报价表中要求进行填报并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净含量)等,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四、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经合法渠道进货的全新、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且符合询价文件(包括所提供的附件要求)要求的合格产品。所有物品生产日期必须是2022年6月1日以后生产的。中标人在供货时必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商检测报告或者合格证,否则采购方有权拒收。

2成交供应商如不履行询价公告及投标人投标时承诺的条款中的任何一项,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处罚,每发现一次罚5000元,如发生不履行行为2次及以上,发包人有权对未支付的货款及履约保证金拒绝支付,同时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3在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后,应由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货物进行验收,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本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独自承担,同时采购人有权对其质保金作扣除处理。

2.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在送货时应多送每样4份货物【即4袋大米、4桶食用油、4箱牛奶、4瓶酱油、4瓶耗油,下同】,在货物送至现场后,采购单位将从所供货物总数中随机取每样4份货物并送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检测,费用已综合考虑成交价中,采购人不支付用于检测的相关货物费用,若检测不合格,由此产生的损失(检测费、误工费、返工费、货物损失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将该批货物全部退场并重新发货。若出现两次检测不合格,采购单位将终止合同,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在抽检过程中供应商不能到场配合的,将视采购单位为其委托单位配合抽检,并在相关文书签字确认。市管局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采取公证抽样取证办法。

2在质保期内发生问题,供方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接到需方电话通知后,将在3小时之内上门服务并处理。如需更换货物,必须在8小时内提供符合要求的全新货物。

3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出现的,中标单位应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或退货。

4其它未知及不可预见的意外情形出现时,供方仍将以保障服务为前提条件,与需方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出现的问题。

5供方认为有利于需方的其它更好的售后服务条款应单独列明。

3、交货期限:成交供应商必须于签订合同后5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货物的备货。

4、分发要求:成交供应商中标后提供本地货物储藏仓库(发货仓库)的相关证明材料。由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安排的送货时间)派车送至相应地点。若中标后未提供本地货物储藏仓库(发货仓库)相关证明材料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

5.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5%,交纳方式:银行汇票、转账或银行保函。在供应商供货、分发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且凭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格的检测报告或有效的证明文件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履约期间不计息)。

6.约定事项:

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供应商自行进行的现场勘察费用)。

2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标的物的质量发生争议时,以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鉴定结果为准。

3为本项目货物供货及后续服务所涉及的成交供应商安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4本次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报价表中按预估数量报价,最终金额根据采购单位实际使用量及成交单价按实结算。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计不良记录一次。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中标价*1.5%*70%,招标代理费已含在中标价中,由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支付给招标代理单位。

六、成交原则:

(1)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

(2)报价为项目的总价,不得将项目拆分或选择性报价;

(3)成交人不得用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七、付款方式: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采购资金的支付时间、条件:

1.凭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格的检测报告或有效的证明文件作为付款依据。

2.按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履行完成且验收合格后凭发票付清按实结算后的全额合同价。

3.履约保证金在供应商供货、分发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且凭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格的检测报告或有效的证明文件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履约期间不计息)。

八、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按该供应商投标价的2%增加评审价格,增价最多不超过6%。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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