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冶金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采购公告

地区:江苏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2-07-25
项目业主
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
江苏新树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冶金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880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381-jxsh-c2022-0020项目名称: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冶金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0万元(含税)最高限价:60万元(含税)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需求:为加快推进冶金产业绿色、安全、可持续发展,新沂经开区管委会对冶金产业园调整,将组织开展新沂市冶金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实施地点:北至徐海西路,东至新墨河,南至北京西路,西至新疆路、新戴运河;规划面积约6.11平方公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2)本项目不接受分包。三、获取招标文件(一)获取时间: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8月8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特别说明:“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其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二)获取方式:1.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6.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7.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苏采云系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8日09时30分纸质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2年88日09:00-09:30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响应文件接收人:马硕特别说明:1、投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还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纸质响应文件,并按规定时间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开评标期间,投标供应商请携带好可以正常操作苏采云系统的笔记本电脑和苏采云ca锁,以便以时参与开评标的相应操作(开标解密时间为30分钟,二次报价时间为10分钟)。2、因疫情防控需要,参加现场投标的供应商代表请提供48小时内核酸证明,并确保健康码和行程码无异常情况。五、开启时间:2022年8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一)询问和质疑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接收人:范郭元联系电话:13395299949地址:新沂市苏北物流中心二期12c-325室。(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三)终止招标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四)说明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五)特别说明1.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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