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创建技防建设勘察设计项目

地区:江苏 南通市
类型
勘察,设计
分类
市政工程,智能化工程
发布时间
2022-03-25
项目业主
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创建技防建设勘察设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4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创建技防建设勘察设计项目

2.项目编号:z320693220005(cs004)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30.5万元。

5.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30.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单价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6.项目需求:

1完成本项目前端治安监控增密补盲、老旧点位改造、交通电子警察等系统的前端点位现场勘察和信息统计汇总,图纸设计等;

2完成本项目后端数据中心机房扩容改建、中心平台升级扩容、分局指挥中心、前线应急指挥部升级改造、电子政务网与公安图像网双平台对接的现场勘察、图纸设计等;

3完成本项目分局智慧指挥、智慧应用、智慧运维系统的软件架构和功能设计方案,以及相关的定制化平台界面方案;

4提交本项目设计方案、相关图纸、技术规范、概算文件等,形成符合招标要求的后续招标文件,通过专家委员会评审,打包提交给招标人。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根据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创建技防建设项目施工进展情况,及时提供施工现场技术咨询、指导及答疑等配合服务。

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前期服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提交经专家评审通过的“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创建技防建设”主体项目勘察设计成果及招标文件,项目后期服务自工程施工开始至2025年“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创建技防建设”所有项目终验通过为止。

8.中标单位须接受甲方技术服务代表的指导和督促。

9.磋商响应供应商在投标前须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同时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招标人不另行组织。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设备清单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要求:

1.磋商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电子上传,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电子上传;

2.磋商响应供应商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

3.本项目的设计团队总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提供为其缴纳的近一年的社保证明材料;

4.磋商响应供应商需提供企业信用查询结果(企业信用可以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或“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进入查询自行打印),查询结果有效期须在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磋商投标截止日内有效。提供以上网页的投标单位企业信用的截图,未提供截图或失信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均不予通过。

5.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按磋商文件第七章格式)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磋商响应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依据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以上未尽之处详见第五章资格审查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4月12日

2.采购文件获取的地点、方式等: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tong.gov.cn/)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9时30分,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解密截止时间:以系统实际显示截止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少于三十分钟

提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2年4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东裙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1远程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

七、磋商保证金或电子保函

免收,本磋商文件中关于磋商保证金事项不做要求。

八、供应商企业入库、下载磋商文件:

相关流程和要求,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询价方式供应商投标指引》。对软件系统有关问题请向软件系统技术人员提出。

九、远程不见面交易特别提示: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详见附件(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投标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如果提供虚假材料的,且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2.本项目报名、下载、上传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投标人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

3.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招投标系统操作和发布,投标文件的编制使用“南通市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徐工,电话:13348071025,0513-59001839,qq:1012486868),获得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开标、投标文件解密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张建彬咨询,联系方式为:手机:17625213828,qq:960616741或座机:0513-59001839。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tong.gov.cn/找到“网上开标”模块,根据操作手册(进入相应项目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扫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本项目的采购人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均由采购人提出。相关的询问、质疑,请直接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友情提醒: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系统发送最后报价填报通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15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经磋商委员会核实后,报价标不予得分。

十、磋商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投标供应商仅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提交投标文件叁套(包括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商务标、电子光盘)。

十一、竞争性磋商程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磋商人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在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最后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十二、监督管理

本级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十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地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湖大道1698号

联系人:周警官

联系方式:0513-69826782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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