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人民法院社会化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滨海县人民法院社会化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22uexmovnaxakge1-gllw,提取码:ytwy,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bhcgg2021100022.招标内容:滨海县人民法院社会化服务外包采购项目。3.服务期限:两年(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质量标准:符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速裁快审案件无纸化办案操作规程》规定、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推进全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854+无纸化”工作模式迭代升级工作规定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审判辅助事物集约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实施办法的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和行业相关标准。5.服务地点:滨海县人民法院(招标人指定地点)6.预算金额:人民币132万元。6.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资格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与“档案整理或数字化加工”有关。(3)投标人必须具有2018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县级及以上综合档案馆或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的内部专项类的档案馆(或档案室)的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工作的业绩(以签订合同为准)。(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单位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单位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违法分包、转包。三、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1.领取时间:2021年10月11日起。2.领取地址: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22uexmovnaxakge1-gllw,提取码:ytwy。3.投标人在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章志手机号码:18862088288)。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日9时00分00秒整。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下同)指定邮箱:906687315@qq.com。3.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楼1808室。五、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六、付款方式:
本项目合同价为中标价,将中标价按服务期限24个月(两年)均分,服务费于第一个月不支付,从第二个月起每个月的月底前(节假日顺延)支付上月服务费,每个月招标人对中标人服务工作过程中未达到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服务范围等违约行为,将按制定的服务质量管理要求及督查情况酌情扣除当月服务费。注:中标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当月服务费全额发票。以上付款进度,无任何利息补偿,所有款项价格均为含税价。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及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网盘内的和滨海县人民政府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八、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含潜在投标人)应当自行及时查看关于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招标答疑、补充通知、最高限价在内的全部招标信息,否则后果自负。九、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滨海县人民政府联系人:王宝顶联系电话:18861916088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章志联系电话:18862088288电子邮件:107016699@qq.com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