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地2022-WG-12号地块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标段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22-WG-12号地块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新高同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招标人为苏州新高同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浒关镇,大同路东南、安杨路西南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247327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80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73361平方米,设计费合同估算价约2400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天) |
E3205010304040058001001 | 苏地2022-WG-12号地块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 苏地2022-WG-12号地块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 55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4日00:00至2022年10月21日23:59:59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03日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它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 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国家注册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工程方案设计、方案报审、相关设计成果的论证完善、施工图设计及图纸报审、概算文件编制 (不含招标清单及标底编制) 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的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续服务协调配合。
(四)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装配式建筑专项设计、精装修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外立面装饰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包含幕墙门窗及栏杆深化设计)、钢结构设计、电梯设计、室外配套及综合管线设计、智能化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泛光照明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含平战转换)、标识标牌(含人防标识标牌)及交通划线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信报箱设计、海绵城市设计、BIM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及咨询服务、市政路灯设计、抗震支架设计、充电桩深化设计、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变配电(含专变及其高低压柜)设计、非居民用电设计及其他二次深化设计,并配合各职能部门完成各项报审资料。以及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
(五)备注:
(1)投标事宜须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 ,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 2022 年7 月~2022 年9月)在该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2022年7月~2022 年9月)在该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取消招标公告中3.1条款“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条款;
(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
(5)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 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约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 3 名定标候选单位。由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本项目定标办法:集体议事法。
(7)未中标方案补偿:前三名中未中标的单位有补偿费 ,第二名未中标单位方案补偿费为10000 元 ,第三名未中标单位方案补偿费为5000元。中标单位不获得方案补偿费。 (招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招标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新高同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高新区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 编: 邮 编:215000
联系人:陆工 联系人:潘莉莉、朱晓芹、庄天扬、夏春明
电 话:0512-68759102 电 话:0512-68669209
传 真: 传 真:0512-6523889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szcjzb@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