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高新区长安路以南、新三路以北、M15-9地块以东、浦临路以西
2.2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10.96亩,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
2.3标段划分:
(日历天)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和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9-01-01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非住宅)设计(包含方案设计或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提供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审计结算等阶段的后续服务协调配合等(包括各项报批报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专项方案咨询服务等服务工作)。本项目建成后重点引进集成电路芯片、电子元器件等半导体相关项目的研发和生产,在后续服务阶段,中标人须针对入驻企业及项目专业要求提供专项改造方案等 四、设计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基坑围护设计、方案估算及初步设计、配合交通评估分析、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消防、室外配套及综合管线、变配电、人防专项设计(含人防平战转换预案编制)、景观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及深化(满足施工图审查)、智能化设计、室内外装饰及深化设计(含幕墙等,相关面积以甲方要求为准)、标识导视设计、楼宇亮化专项设计、绿色建筑设计(符合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相关要求)、绿色建筑咨询服务(包含设计标识)、钢结构设计、抗震支架深化设计、污水处理、雨水回收、充电桩深化设计、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海绵城市设计以及后续针对入驻企业及项目专业要求提供专项设计等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和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工作。 五、备注: (1)投标人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3)请投标单位用投标工具软件下载设计资格预审文件。 (4)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和职称证、业绩证明材料等均须原件扫描上传。 (5)中标人不补偿,未中标的第二名给予壹万元的设计补偿费,未中标的第三名给予伍仟元的设计补偿费(招标人支付未中标人的设计费后,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其余未中标人不补偿。 (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不排序确定3个方案为中标候选方案,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一家方案作为中标方案。 (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8)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规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9)本项目设计费最高限价为:1100万元,本项目后期如遇方案重大变更调整,则双方依据本次中标单价计算,不再另行招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资质必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2)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也必须由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4)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2年11月01日00:00至2022年11月07日23:59:59;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15日 10时15分。
5.2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8.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