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地2021-WG-73号地块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21-WG-73号地块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新澜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招标人为苏州新澜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龙池路绿化地东、莲花峰路南 规模:总建筑面积134689.2平方米。 标段划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2年05月12日9:00至2022年05月17日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5月24日 10时1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国家注册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工程方案设计、方案报审、相关设计成果的论证完善、施工图设计及图纸报审、概算文件编制(不含招标清单及标底编制)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的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续服务协调配合。 (四)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装配式建筑专项设计、精装修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外立面装饰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包含幕墙门窗及栏杆深化设计)、地下专项设计、钢结构设计、综合管线设计、智能化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泛光照明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含平战转换)、标识标牌(含人防标识标牌)及交通划线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信报箱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变电所设计、BIM设计、绿建申报及评定、路灯设计、抗震支架设计、充电桩深化设计、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非居民用电设计及其他二次深化设计,并配合各职能部门完成各项报审资料。以及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 (五)备注:1、资格预审申请事宜须由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法人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2022年2月~2022年4月)在该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2、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2022年2月~2022年4月)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3、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4、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5、取消招标公告中3.1条款“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条款; 6、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规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7、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名定标候选人,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一家方案作为中标方案。本项目定标办法:集体议事法; 8、未中标方案补偿:前三名中未中标的单位有补偿费,第二名未中标单位方案补偿费为10000元,第三名未中标单位方案补偿费为5000元。中标单位不获得方案补偿费,但取得苏地2021-WG-73号地块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计任务。(招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招标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 9、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为1600万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8086/上发布 9.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