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地2021-WG-82号地块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21-WG-82号地块已由苏州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州审批备[2021]5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招标人为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市保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吴门桥街道桐泾路以东,桐泾公园北侧 规模:占地面积为688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7000平方米,合同估算价约为270万元 标段划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2年05月10日9:00至2022年05月17日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5月20日 13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情形为: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方案设计、方案修改及配合报批、施工图设计、相关设计成果的论证完善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的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续服务协调配合等全部内容。 四、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总包包括但不仅限于建筑各专业设计、室内装饰设计、人防设计、智能化设计、基坑围护设计、景观工程设计、室外综合管线、市政综合管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幕墙深化设计、装配式设计(含构件深化)、标识标牌设计、泛光照明设计、通信设计、变配电、绿建二星(取得绿色建筑标识证书)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及需专业深化设计工作;不包括供电、燃气、自来水工程等专项设计,但包含各类专项设计的配合服务工作。 五、备注:(1)投标申请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劳动合同、授权委托书和连续近三个月在该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投标申请人应在规定端口上传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和近三月的在该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及注册证书、职称证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投标申请人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4)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5)本公告“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该条款取消。(6)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7)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约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9)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采用集体议事法确定中标单位;(10)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设计补偿费:未中标的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分别给予1万元的经济补偿费,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招标人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