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方泉苑五期H、I块保安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方泉苑五期H、I块保安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系统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月1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DLJC2020100
项目名称:方泉苑五期H、I块保安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72878.40元
最高限价:672878.40元
采购需求:方泉苑五期H、I块保安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期:1年;
质量要求:通过考核和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经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或登记的法人;
(2)报价供应商须具有省公安厅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资格证书(外地企业须已在无锡市保安主管部门备案);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设施和服务能力,有良好的从业信誉;
(4)授权委托人必须为供应商企业在职职工,并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近一年内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一年内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5)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地点: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系统内,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
售价:捌佰圆/份,开标前现金支付,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1月1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1月13日13点30分
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进入开评标会议室现场的人员,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应当预留进场核验时间,自觉服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安排,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自觉遵守会场纪律。进场人员应当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供应商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679.shtml)、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启用“锡康码”的通告》(第12号)和《关于全面使用“锡康码”落实疫情精准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3号)等规定,每家投标供应商委派人数不得超过2人。进入本项目开、评标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锡康码”, 接受本项目开评标场所所在地的“测温+扫码”并登记,“锡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进入开评标现场时,主动提供“锡康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参与人员离开现场时主动“扫码”再出门。(《“锡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首页“工作动态”栏,或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规定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要求,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同一投标人,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3、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计算基数为本项目的中标价总额,代理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收费标准(服务招标)计取。
4、公告媒体: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南湖社区居民委员会
采购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5320211014031203X
联系人:邵工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方泉苑215号
联系电话:0510-85958521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湘江路2号金源国际大厦B幢921室
采购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72902463X9
联系人:牛功良、韩嘉妍
联系电话:0510-85252434、13921102200
电子邮件地址:79120676@qq.com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牛功良、韩嘉妍
电 话: 0510-85252434、13921102200
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