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2019-2020年“四好农村路”建设盘城街道乡村道建设工程结算审计采购公告

地区:江苏 南京市
类型
造价咨询
发布时间
2023-05-06
项目业主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招标代理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江北新区2019-2020年“四好农村路”建设盘城街道乡村道建设工程结算审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江虞宾馆40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519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C-JC-2023005

项目名称:江北新区2019-2020年“四好农村路”建设盘城街道乡村道建设工程结算审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60万元

最高限价:根据“苏价服(2014383号文件”第12项工程结算审核效益收费*100%为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江北新区2019-2020年“四好农村路”建设盘城街道乡村道项目,估算路线全长约86.985公里,共涉及改造道路82条(计108个路段),其中拓宽为四级的道路涉及6条(7段)、水泥路面白改黑涉及30条(49段)、安防绿化提升涉及49条(52段);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照明设施、必要的管线设施、照明设施及绿化环保设施。工程总投资约16313 万元。现本工程需进行结算审计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出具结算审计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

1)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二.1条全部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纸质采购文件

时间:202358 2023512,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江虞宾馆406

方式:公开出售

售价:人民币100元(现金);售后不退

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材料:供应商授权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审核通过并缴费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5191430(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江虞宾馆401

五、开启

时间:20235191430(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江虞宾馆4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份数:1 ,副本份数:2 份(电子版标书一份,光盘或 U 盘;响应文件电子版中必须包含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不得加密,所有文档、图表等采用PDF格式或WORD格式),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所有响应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

3.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5.本项目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公告。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6.磋商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址: 南京市浦口区凤滁路48号 

联系方式: 戴工 025-88029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江虞宾馆406室 

联系方式:025-835813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艳  

电   话: 025-8358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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