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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南京市雨花台生态环境局(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雨花台区微型空气质量站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1、项目编号:SZZC-JC-2019130
2、项目名称:南京市雨花台区微型空气质量站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为打好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对雨花台区空气质量监测,南京市雨花台区生态环境局准备多方位实施空气质量监测,利用小微站全面准确掌控辖区大气污染状况,快速识别各类污染源;为生态环境局提供宏观决策参考,实现精准施策。设立40个可移动的大气网格微型站,实施空气监测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项目年预算:130万元。
5、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5.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017年度以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5.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5.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1)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19年11月21日至2019年11月27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分至11:30分或下午14: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江苏省电子大楼3楼302室
(3)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方式:公开出售,授权委托5.1、5.2)内容,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二份,如投标人资料不齐全,不得购买招标文件。(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7、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磋商保证金数额叁万元整;交纳办法:供应商应从本单位基本帐户支付磋商保证金,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电子版标书一份,光盘或U盘;投标文件电子版中必须包含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得加密,所有文档、图表等采用PDF格式或WORD格式),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9、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江苏省电子大楼三楼304会议室;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12月2日下午13:30至14:00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日下午14:00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代理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10、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联系人:唐尘
(2)联系电话:025-52888328
(3)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普德村120号
(4)招标代理联系人:陈云革
(5)联系电话:025-83581346
(6)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江苏省电子大楼3楼302室
11、其他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集中考察或答疑:无。
(5)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注册成功后,供应商需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时,将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核实并保存,并将核实结果作为评审工作的参考。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