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勘察
发布时间
2018-12-06
项目业主
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铁四号线孟北站地块保障房(一期)勘察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18]319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84101.48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勘察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栖霞区西岗街道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地铁四号线孟北站地块保障房(一期)勘察。总建筑面积约45.9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约32.80万平方米,地下面积约13.12万平方米。 2.5 勘察(检测)合同估算价:280.00 万元(工程计费额按384101.48 万元) 2.6 勘察(检测)及相关服务范围: 勘察(检测)范围包括:地铁四号线孟北站地块保障房(一期)项目用地范围内地质详勘,地质钻孔、取样、试验、材料收集整理、查明有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地质现象等提交详细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协助招标人完成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勘察(检测)服务期:4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勘察(检测)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勘察(检测)业绩。具体要求为:无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12月6日11时47分到 2018年12月13日11时47分 为止 8. 其他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19号8幢6楼 地 址:南京市中山北路101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于东海 电 话: 电 话:025-83323179,83310476 传 真: 传 真:025-8332317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jshuaxia@163.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南京建行鼓楼支行 账 号: 账 号:32001595536052502820
本标段采用监理勘察设计综合评估法。 |
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392500元。投标人根据不低于成本且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原则自主报价。 一、投标报价(满分57分)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100%(95%、95.5%、96%、96.5%、97%、97.5%、98%、98.5%、99%、99.5%、100%)。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A:0.2~0.5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B:0.1~0.3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注:A/B≥1.5 A=0.2 B=0.2 二、企业信誉(6分) 1、企业资信(4分) 投标人具备认证体系: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得1分,满分4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资料原件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试验室等级(2分) 持有项目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认证的土工试验室等级一类得2分;二类得1分;没有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资料原件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三、项目组人员及资历(9分) 1、项目负责人(3分) 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且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项目负责人为工程地质专业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上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不能反映其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2、项目组成员(6分) 除项目负责人以外,项目组成员配备建筑工程、勘查地球物理、工程测量、城市工程物探专业各1名,各专业人员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每人得1.5分,具备工程师职称每人得1分,最多得6分。(提供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上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不能反映其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四、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及资历(6分) 1、项目负责人业绩(4分) 项目负责人2015年1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70万元及以上房建类(不含厂房)勘察项目的,得2分/个,最高得4分。(需提供勘察合同、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备案证明或合同备案表,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不予认可)(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2、企业业绩(2分) 投标人2015年1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70万元及以上房建类(不含厂房)勘察项目的,得2分/个,最高得2分。(需提供勘察合同、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五、其他因素(2分) 投标人2013年10月1日以来,获得国家级工程勘察类项目奖项,得1分/项;最高得2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资料原件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六、勘察纲要(满分20分) 1、项目概论、勘察目的与任务、勘察报告的内容组成、实施体系、勘察组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勘察设备配备、勘察技术要求; (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2、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建议解决方案,特殊性岩土和不良地质对工程的影响、查明方法及处理措施; (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3、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现场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管理体系; (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4、勘察的工作方法、工作流程、进度计划、确保勘察进度的控制措施; (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5、施工现场服务计划和承诺、与业主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后续服务的人员安排及服务承诺; (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备注说明: 1、本项目勘察纲要为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勘察纲要”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亨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2、勘察纲要计分时取各评委打分的平均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除勘察纲要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得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评分细则,各自进行打分,并记录在评分表中,然后平均计算出各投标单位的得分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勘察纲要得分高的优先;如果勘察纲要得分也相等,则由招标人抽签决定排名。 4、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5、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含相关证书)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骗取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不得重复计分,同一人不能多专业重复计分。 7、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或者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8年4月-2018年9月)投标申请人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开标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供招标人核查,若上述人员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或人员虽到场但未完整递交上述原件的或所递交原件无效的,均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投标权,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书。 6、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手续,否则可能将会影响投标,有关投标详细操作问题可咨询交易中心网络管理中心(68505877、68505828)。 7、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从“e路阳光”信用库中选择相应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及时更新“e路阳光”信用库,确保相关材料及时有效,否则将导致资审不通过或者在评标打分中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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