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区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永乐南路社区中心建设项目

地区:江苏 南京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电梯
发布时间
2022-12-08
项目业主
南京安厦危旧房改造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资格后审

编号:NJHW-200122-5

1. 招标条件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安厦危旧房改造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其秦淮区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永乐南路社区中心建设项目所需检察院电梯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项目批准单位:

南京市秦淮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

秦行审投资字[2019]19号

 项目名称:

秦淮区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永乐南路社区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

南京市秦淮区永乐南路

 标段名称:

检察院电梯采购

 招标数量:

一批

 招标内容及规格:

检察院电梯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120天内交付使用

 资金来源:

企业

 合同估算价:

2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开标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开标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外,且其授权制造商注册资金应满足前款对制造商的要求。
②其他条件:a.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资格审查将全部不予通过;制造商专项授权书格式不做强制要求(提供专项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b.投标设备制造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及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明细表(曳引式客梯A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原件(提供有效证书,证明文件以供应商库中扫描件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中);c.投标设备制造商应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式客梯安装、维修A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证明文件以供应商库中扫描件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中);d.投标人如为代理商,代理商应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式客梯安装、维修A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提供有效证书,证明文件以供应商库中扫描件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中);e.须提供投标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认证证书。(证明文件以供应商库中扫描件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须提供 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3)业绩要求:
①业绩证明材料,应符合下列条件:
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投标人须提供 2018-12-01 至 2022-11-30 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 投标人或所投设备制造商承担过的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缺一不可,金额及内容均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完工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原件扫描件为准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
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不可以提注册建造师的要求
不需要注册建造师,但符合下列条件:
其他条件: 无要求
(6)信用要求:
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仅需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概述页,无需提供其他证明资料,江苏省内的投标人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江苏省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的信用服务机构或“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7)其他要求:
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②其他条件:投标人及所投设备制造商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高管无行贿受贿及其他犯罪行为记录(投标人及所投设备制造商须分别出具相关内容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221.226.86.168:8081)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12-29 09:15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221.226.86.168:808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事项

7.1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③2021-12-01 以来存在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行为的。
7.2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须先办理CA锁,再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登录”—“工程货物”参与投标流程。CA锁办理请参阅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登记”。
7.3 无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安厦危旧房改造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秦淮区长白街56-1号

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

邮编:

210000

邮编:

210042

联系人:

顾工

联系人:

谢安滔

电话:

025-84510850

电话:

025-83613027

传真:

传真:

025-8361302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381030643@qq.com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附件:http://221.226.86.168:8081/Authorized/DownloadFile/05114B2F-DA12-49D9-BD88-48C193A77043
来源链接
***
本标讯关联信息
中标成交信息
秦淮区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永乐南路社区中心建设项目 2024-03-01 秦淮区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永乐南路社区中心建设项目 2024-03-01 秦淮区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永乐南路社区中心建设项目 2024-02-27 秦淮区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永乐南路社区中心建设项目 2024-02-27 秦淮区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永乐南路社区中心建设项目 2023-11-27 秦淮区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永乐南路社区中心建设项目 2023-11-27 秦淮区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永乐南路社区中心建设项目 2023-11-27 秦淮区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永乐南路社区中心建设项目 2023-11-23 秦淮区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永乐南路社区中心建设项目 2023-11-23 秦淮区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永乐南路社区中心建设项目 2023-11-16 秦淮区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永乐南路社区中心建设项目 2023-11-16 秦淮区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永乐南路社区中心建设项目 2023-11-09 秦淮区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永乐南路社区中心建设项目 2023-11-09 秦淮区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永乐南路社区中心建设项目 2023-09-26 秦淮区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永乐南路社区中心建设项目 2023-06-26 秦淮区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永乐南路社区中心建设项目 2023-06-07 秦淮区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永乐南路社区中心建设项目 2023-01-04 秦淮区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永乐南路社区中心建设项目 2022-08-26 秦淮区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永乐南路社区中心建设项目 2022-08-25 秦淮区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永乐南路社区中心建设项目 20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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