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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JB220072-02FG |
1. 招标条件 |
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项目江北新区教育培训中心工程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经投资字[2022]5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9398.88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9398.88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
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标段名称: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
2.2 工程地点:江北新区顶山街道 |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江北新区教育培训中心,总建筑面积约19400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包含南楼和北楼两栋楼,建筑面积13800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及室内外装饰工程、相关配套附属工程、相关设备采购等。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6000m2。 |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171.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14000.00万元) |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
设计范围包括:江北新区教育培训中心工程所有建设工程的方案、初步设计阶段的所有设计内容及相关服务,包括且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含强电、弱电)、基坑支护、危大工程清单、轻钢、人防、消防、幕墙、泛光照明、建筑智能化(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火灾自动广播系统)、电梯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含硬装、软装)、管线综合、海绵城市、废水治理、电力外线设计(含配电房及变配电)、室内外标识系统、绿建、环保、节能、防雷、声学(含隔音降噪)、光学、影院、安保、通信、厨房、展陈、仓储系统(含高密度自动仓储系统)、工艺、景观、概算等设计文件编制,以及承担设计相关的专家评审、设计风险管控、设计答疑、勘察及施工配合、各项验收、审批手续办理、项目交付使用之前的全专业全过程设计配合、事故调查处理等后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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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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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设计服务期:45日历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11-16 09:30:00 |
4.3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
5. 资格审查办法 |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无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6. 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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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最高限价为169.91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次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业绩(满分8分) 6.2.1企业业绩: 投标人自2019年10月01日(含)以来承接过建筑面积在11000平方米及以上且设计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公寓、厂房、仓库除外)设计业绩。有一个得4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缺一不可,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建筑面积、建筑类型以合同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满分4分。)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0月01日(含)以来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承接过建筑面积在11000平方米及以上且设计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公寓、厂房、仓库除外)设计业绩。有一个得4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缺一不可,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建筑面积、建筑类型、项目负责人以合同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满分4分。) 6.3设计构思(满分30分) 6.3.1设计说明: 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准确,构思新颖,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等级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6.3.2总平面设计: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材等。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规划要求。(等级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6.3.3建筑设计: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功能分区明确、人流组织及竖向交通合理、各功能面积配置合理,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等级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6.3.4建筑外观设计:建筑外观设计能体现建筑物的风格,契合空间环境,能体现文化特色、与项目元素能有效结合,并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等级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 6.3.5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等级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 6.3.6绿色建筑设计: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绿色节能)措施及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等级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 6.3.7经济分析:估算编制内容完整、合理,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符合国家、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等级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3.8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级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6.4项目解读(满分20分) 6.4.1项目认知: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0分;差:3.5分;无:0分) 6.4.2进度计划: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等级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6.4.3后续服务: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等级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6.4.4关键技术:对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等级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6.4.5成本控制:工程成本控制合理、可控。(等级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6.4.6合理化建议: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且合理化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可行性。(等级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5项目组成员(满分28分) 6.5.1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5.2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5.3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5.4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 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5.5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5.6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5.7暖通专业人员1名: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5.8室内设计专业人员1名:具有高级室内建筑师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5.9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6其他因素(满分4分) 6.6.1企业获奖:企业自2019年01月01日(含)以来承接的公共建筑类设计项目,获国家级建筑设计类奖项的得2分,获省级建筑设计类奖项的得1分,获市级建筑设计类奖项的得0. 5分。(限评两个项目,同一项目不同获奖不得重复计分,提供多个奖项时,以得分最高的计取。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国家级奖项以住建部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省级奖项以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市级奖项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编入投标文件中。满分4分。) 备注: (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等)和合同业绩等,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2)注册证书上有单位名称的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未提供。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4)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业人员不得重复得分,同一人不得多专业重复计分。 (5)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暗标)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 (6)本标段采用设计方案(设计构思和项目解读)评分点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设计构思和项目解读)”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7)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排名靠前;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则通过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并记录。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年10月27日16时30分到 2022年11月3日16时30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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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 |
|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8.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资格。 8.5、投标申请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04月至2022年09月)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的事业编制人员若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若属企业退休人员、退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投标人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编辑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6、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7、本项目对中标候选人第二名及中标候选人第三名进行设计补偿,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8、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如开标前建设部或江苏省建设厅发布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8.9、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8.10、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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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 代理机构: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镇南路100号 |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58号南苑大厦12楼 |
邮 编:210000 | 邮 编: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58号南苑大厦 |
联 系 人:胡工 | 联 系 人:朱真真 |
电 话:025-58193763 | 电 话:025-83203815-801 |
传 真:025-58193763 | 传 真:025-83203815-801 |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c35fa762-bedc-4ca7-aecc-d14db5646582&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