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地储告【2020】19-1号地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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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泰州市
类型
设计,施工
分类
电力工程
发布时间
2022-11-17
项目业主
泰州城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江苏鸿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已由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海陵南路东侧、周山河路北侧  

     2.2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307759平方米,规划总建筑积702890.7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92182.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0707.8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工期

3212032102180001-BD-001

泰州城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泰地储告(2020)19-1号地块项目供配电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 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 设计任务书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工程施工、相关设备及其他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保修等全部内容。

4600.00

90天

     2.4 付款方式: ①设计费的支付:施工图交付后一次性付清(招标人不支付任何利息)。②施工费支付:工程完工经供电公司验收合格、正式通电且居配工程移交供电公司后,支付至对应合同总价的85%;供电公司验收完成,居配工程与供电公司完成物资移交(移交要求以供电公司政策为准),且工程竣工结算并签署结算协议书后付至合同总价的100%。③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承包人每月初10号前将上月劳动用工实名册和工资金额上报给发包人,发包人当月将足额划拨经审核后的上月项目资金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承包人应当及时将工资足额发放到农民工本人,并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以便核对。每次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应按现行国家税务法出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总承包项目达到施工节点支付工程款时均扣除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同时具备[电力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输变电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2)投标人中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机电工程级建造师]及以上(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者具备电气工程类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该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机电工程级建造师])(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资格或者[电气工程类高级工程师],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人员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供电工程总承包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以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2019年3月5日以后竣工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内容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的《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依据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验收时间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设计费金额在 50万元(含)以上的供电设计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合同中如不能显示单项设计合同设计费或设计负责人的,还需提供原设计合同委托人对合同设计费或设计负责人认定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以施工项目经理的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供电施工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以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2019年3月5日以后竣工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内容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的《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依据;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验收时间为准。

有效期自2019 1  1 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有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B)设计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C)施工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有效期自2019 1  1 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3(6)、3.3(7)、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17 日 1730 分 至 2022 年 11 月 23 日 17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2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20 日 9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城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何晓春

     电       话:18705268899

     代理机构:江苏鸿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扬子港路88号综合楼三楼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祝勇

     电       话:15052810439

文件正文PDF附件:
111.15城茂泰地储告[2020]19-1号地块(城茂).pdf
2关于泰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异议投诉递交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3投标人必读文件.pdf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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