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水厂活性炭滤池用煤质颗粒压块破碎活性炭采购

地区:江苏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2-08-01
镇江市金山水厂活性炭滤池用煤质颗粒压块破碎活性炭采购货物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金山水厂活性炭滤池用煤质颗粒压块破碎活性炭采购 金山水厂活性炭滤池用煤质颗粒压块破碎活性炭采购已经 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为关于采购水厂活性炭[2022]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金山水厂活性炭滤池用煤质颗粒压块破碎活性炭采购采购,招标内容包括活性炭滤料的生产、供应、质量检验、运输、装填和调试等,具体内容详见货物需求。(招标范围、数量及规格等)
2、交货地点:镇江市润州区金山水厂
3、交货期或交付试用期:60日历天
4、货物预估价约(万元):336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ZJS202208757001001 金山水厂活性炭滤池用煤质颗粒压块破碎活性炭采购 金山水厂活性炭滤池用煤质颗粒压块破碎活性炭采购采购,招标内容包括活性炭滤料的生产、供应、质量检验、运输、装填和调试等,具体内容详见货物需求。 60日历天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或资格的要求:投标人应为活性炭专业制造商或其代理商,如为活性炭代理商还应具有活性炭制造商的有效授权
2、其他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条件:
五、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以下要求,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 6万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85026056)。
    账 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的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户 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京润支行
    注:1. 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不再使用缴纳码。(缴纳流程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zjggzy.gov.cn/-办事指南”保证金缴纳流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帐号与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或者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4.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2、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 10%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为监理费支付担保。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方法,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方法。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45分,技术响应: 30 分,商务响应:5 分,售后服务:5 分,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业绩:5 分。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一)、投标报价(满分45分 ) 评标基准价评分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C=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荐的代表或者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5.0 元后登录http://222.186.125.131:8083/TPBidder/memberLogin,,于2022年08月02日00:00至2022年08月08日24:00 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4009980000)。
九、其他
    9.1、本项目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合格9.2、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后7天内,卖方递交10%合格履约保函后,买方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10%作为合同预付款; (2)货物抵达装填现场后并经双方开箱初验合格后15天内付至合同总价的50%; (3) 活性炭经买方组织的连续运转综合验收合格后30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作为综合验收款,同时买方退还卖方履约保函; (4)合同总价的5%作为活性炭的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两年)满无质量问题后30天内无息付清。9.3、本项目电子招投标活动中资格审查认定及有关投标评审材料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编入投标文件;9.4、对于资审合格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9.5、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9.6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23日09时30分,地点为镇江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 。9.7、招标人郑重声明: 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用投标人的CA登录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提出异议或投诉,纸质的异议或投诉一律不收,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电话,市招标办:0511-85032867/85026045)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镇江市镇江新区玉烛路69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镇江市常发广场6号楼1115室
联系人: 李工 联系人: 鲍工
电话: 17887278700 电话: 0511-85280398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负责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来源链接
***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