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城区控源截污优化提升项目

地区:江苏 淮安市
类型
监理,造价咨询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2-05-07
项目业主
金湖县市政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
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湖县城区控源截污优化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金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金湖县城区控源截污优化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金发改投资[2021]47(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金湖县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金湖县2022年度合流管网、污水管网修复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金湖县城区

2.1.2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城区内(双楼路以西、金宝南线以北、黎东河以东、新港路以南)合流管网、污水管网进行修复,同步进行雨污混错接整改;新增管网;监测设备等。工程投资约7000万元。

2.1.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要求:210日历天具体为从项目实施至所有项目资料已提交县城建档案馆并通过认可;审计决算报告完成并通过县审计局出具决算审计报告;保修阶段全过程结束,为项目全周期的结束时间)。

2.1.4合同估算价87万元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项目审计结束、档案移交发包人和城建档案馆后付清余款。

2.2招标范围

2.2.1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括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

1项目管理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服务工作团队主要负责开展及执行项目管理服务,并配合全过程工程咨询其他阶段服务的工作团队开展工作,如:配合项目策划服务团队完成项目建设主管部门的报审工作;配合工程设计服务团队,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并对图纸进行优化建议;配合招标代理服务团队,对承包商投标文件中施工技术方案进行评估并作出评估意见;配合造价咨询团队,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对涉及工程变更等引起工程造价增减的事项提供相关现场管理资料等。项目管理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有:项目行政审批管理、合同管理、设计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绿色建造与环境管理、资源管理、信息与知识管理、沟通管理、风险管理、收尾管理等内容。

2工程监理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主要负责工程现场工程监理工作;给予其他咨询服务工作团队相应的配合,以便更好的完成整个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具体包括:配合项目管理服务工作团队,完成现场需要工程监理配合的工作;配合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团队,完成现场变更签证等现场管理资料;配合工程设计服务工作团队,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要求在设计阶段提供相应的技术交流与相关支持;配合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团队,在招标阶段为招标代理提供标段划分、实施方案技术要求等技术支持。工程监理服务具体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及要求执行,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对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

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对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的处理;

4)监理文件资料管理;

5)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

6)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对工程建设相关方进行协调的相关工作内容。

3造价咨询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工程咨询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团队主要负责开展及执行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并配合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其他阶段的工作团队开展工作如:配合项目策划服务团队完成项目建设主管部门的报审工作;配合工程设计服务团队,根据不同阶段的设计文件提供项目的估算及概预算;配合招标代理服务团队,为招标代理服务提供标的物的标底;配合项目管理团队,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对涉及工程变更等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事项提供相关造价变更费用文件给工程管理部门做参考等。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关注各阶段工程造价的关系,以设计概算不突破投资估算,施工图预算和结算不突破设计概算为原则对工程造价实施全方位控制。若发生偏离,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应及时向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反馈并建议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承担的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包括:

1) 投资估算的编制与审核;

2) 经济评价的编制与审核;

3) 设计概算的编制、审核与调整;

4)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与审核;

5)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审核;

6) 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与审核;

7) 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

8) 施工过程的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

9) 工程结算的编制与审核;

10) 工程竣工决算的编制与审核;

11) 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

12) 工程造价鉴定;

13) 方案比选、限额设计、优化设计的造价咨询;

14) 合同管理咨询;

15) 建设项目后评价;

16) 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根据委托和建设项目需要,针对建设项目的不同方案或同一方案的不同建设标准编制对应的投资估算,形成方案经济比选分析报告。

方案经济比选应结合建设项目的使用功能、建设规模、建设标准、设计寿命、项目性质等要素,运用价值工程、全寿命周期成本等方法进行分析,提出优选方案及改进建议。

方案经济比选评价指标体系应包括技术层面、经济层面和社会层面,依据项目类别按照不同比选层面分成若干比选因素,按照指标重要程度设置主要指标和辅助指标,选择主要指标进行分析比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执业资格和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原国家注册造价师)或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2)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各分项负责人要求:

1)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2)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在监工程

3)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原国家注册造价师)

注: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及其他各分项负责人在本项目中不得兼职其他岗位,须实行一人一岗。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9)近两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2年)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3.6 本次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①以上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②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

③如资格审查时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已过有效期但已办理过延续注册手续的,必须提供省级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原件予以证明,则该证书是继续有效的,否则不予认可。

④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⑤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既视为围标串标,按相关规定处罚。

⑥本项目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江苏省监理员资格取消后相关事宜的公告》[2017]第36号文件精神。

3.7特殊说明事项

3.7.1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监理方案文件明显与本项目不符合、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3.7.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作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3.7.3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3.7.4根据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活动的通知》,投标人依法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均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进行。

4.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电子评标,具体评审因素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叁佰零伍元,售后不退。

5.3 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CA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CA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电话:18994570775;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52327879。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15380802178。

5.4 本工程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陆仟元整(¥16000元),投标保证金的具体支付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6249时30分00秒

6.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

6.3逾期上传或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湖县市政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金湖县

联系人:陈 

联系电话:0517-86900085 

招标代理人: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健康路22号

联系人:汤工

联系电话:18888129189

9.监督电话:0517-86850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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