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驰新兴电气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

地区:江苏 泰州市
类型
监理,造价咨询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2-04-29
项目业主
江苏海驰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海驰新兴电气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

 已由

泰州市海陵区行政审批局  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海驰新兴电气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泰海行审备[2021]6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海驰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海驰新兴电气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泰州市海陵区海陵工业园区济川东路北侧,泰盛路东侧,京泰路西侧,兴工路南侧  

     2.2 建设规模:购入60亩土地,建设4.4万平米工业厂房以及3050平米研发办公大楼,产业园建成后入驻城市供电高低压电配电相关电气控制柜以及城市充电桩整机研发生产和制造相关企业,项目达产后,形成年生产2万台电气设备能力。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工期

3212022204280001-BE-001

海驰新兴电气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监理

建筑工程 包含基坑围护、桩基、土建、安装、地下室人防、幕墙、消防、暖通、电梯、及室外配套等。监理内容包括施工全过程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和全面的组织协调,履行工程监理安全责任。

228.00

730天

     2.4 付款方式: 全部主体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 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60%;竣工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扣除相关违约金、赔偿费用等)。(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甲级]或者[综合资质]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在监情况

①未在泰州市外的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②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③□无在监工程

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项目管理或全过程咨询项目参建人员。

R有一个在监

指仅限于泰州市海陵区、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港区)、姜堰区不超过一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也不得在(全过程服务、造价咨询、项目管理、工程施工等)项目中任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参与本次投标的,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起满六个月(提供经主管部门备案的变更证明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取得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参加。

□有两个在监 

指在泰州市不超过两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提供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

3.3.2投标人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2 01 -2022 03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R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    /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      /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11)、3.3.12)、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5 月 9 日 1730 分 至 2022 年 5 月 16 日 17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5 月 20 日 9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海驰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陈鑫、殷岳峰

     电       话:15951176020、13401213618

     代理机构: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北马社区居民委员会6楼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孙悦

     电       话:15189919365

文件正文PDF附件:
1海驰新兴电气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监理招标文件(最终).pdf
2投标人必读文件.pdf
3关于泰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异议投诉递交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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