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设计
分类
公路工程,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2-03-09
项目业主
南京北园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浦仪高速(润泰六、七期地块)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经模拟函[2018]1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264768.4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264768.4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 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配套道路(润泰路、小外江路)方案及初步设计 2.2 工程地点:江北新区沿江街道。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浦仪高速(润泰六、七期地块)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配套道路(润泰路、小外江路),润泰路规划为城市支路,西起南浦路,东至江山路,长度711.57m,道路总宽度为28m,设计速度30km/h。小外江路规划为城市支路,南起浦洲路,北至浦泗路,长度653.277m,道路总宽度为28m,设计速度30km/h。其中含3座桥梁,一跨20m的润泰路跨京新河桥,一跨20m的润泰路小外江河桥,单跨10m,桥长30m的小外江路跨润阳河桥,最大排水管径为1200mm。设计规模为特大型工程,设计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及管线、景观绿化、管规管综等。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130.00 万元(工程计费额按12000.00 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浦仪高速(润泰六、七期地块)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配套道路(润泰路、小外江路)方案及初步设计,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及管线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管规管综、附属设施设计等除产权单位(燃气、联合通信、自来水、电力等)专项设计以外的所有设计的方案及初步设计,同时应满足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后续设计调整、完善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阶段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的各项工作。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1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 )购买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3-29 09:30:00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无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年3月9日14时10分到 2022年3月16日14时10分 为止 8. 其他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北园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南京北园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南京北园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高科二路 地 址:南京市江东中路186-1号7楼701室 邮 编:无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李工 联 系 人:金芸 电 话:58641272 电 话:17715289656 传 真:无 传 真:02586433596 电子邮件:无 电子邮件:343585581@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 账 号: 账 号:31190188000026822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本标段最高限价为125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业绩(满分8分) 6.2.1企业业绩(满分8分) 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总投资或建安费72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设计业绩,每个得4分,最多得8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金额、类型以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满分8分) 6.3设计方案(满分50分) 6.3.1设计构思(满分30分) (1)总体设计思路: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2)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根据招标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进行设计。(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3)道路及桥梁设计: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设计贴合项目需求道路及桥梁设计。(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4)排水设计: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设计贴合项目需求排水设计。(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5)管线综合设计: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设计贴合项目需求管线综合设计。(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景观绿化设计: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设计贴合项目需求景观绿化设计。(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3.2项目解读(满分20分) (1)质量保障措施:提出针对本项目的设计保质量保证措施,措施得力。(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2)经济分析:投资估算编制文件内容完整、合理且相对准确。(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3)重点、难点分析及措施:对招标项目设计特点、重点、难点、关键性技术问题加以分析并提出对策措施。(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4)设计进度保障措施:对项目设计的进度保障措施是否可靠进行评定。(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5)后续服务:服务承诺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6.4项目组成员及其他(满分28分) 6.4.1道路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的得3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3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6分) 6.4.2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得3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3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6分) 6.4.3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的得3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3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6分) 6.4.4景观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园林绿化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4分;具有园林绿化类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若职称证书不能证明专业,以学历证书为准;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4分) 6.4.5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师)资格的得3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3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6分) 6.5其他因素(满分4分) 企业奖项:企业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的市政工程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设计奖项的得2分/个;获得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设计奖项的得1.5分/个。(奖项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协会颁发,其余部门颁发的证书不计分,奖项限评两个项目;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奖项计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满分4分)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技术部分(暗标)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 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保留2 位小数),最终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4)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得重复计分,同一人不能多专业重复计分。 |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且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8.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8.6、投标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08月-2022年01月)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若项目负责人属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伍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8.9、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8.10、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8029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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