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

地区:江苏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1-12-16
项目业主
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招标代理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发改基础发〔2020〕961号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省、市共同筹集及银行贷款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现对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质量安全中心LS-SYS-LYG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总体概况

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是《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年)》中 “十五射六纵十横”高速公路网中的“横三”线(编号为S16)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的建设对落实淮河生态经济带战略,完善区域高速公路网络,提升陆桥国家综合交通运输大通道能力,改善连云港徐圩港区和新机场集疏运条件,促进沿线城镇化和产业园区开发等具有重要意义。

路线起自徐圩新区,与228国道交叉,顺接方洋路,向西南布线,在徐圩水厂北侧跨越烧香支河,经东辛农场水产管理区、西陬管理区及沿河管理区,于板浦镇周圩村附近跨越善后河(规划Ⅲ级)进入同兴镇,路线在伊芦社区、罘山之间向西南布设,于轴北村附近跨越车轴河,继续向西南在下车镇北侧与连盐铁路、沈海高速交叉,之后偏向西,于仲集南侧与连镇客专、204国道交叉,跨越盐河(Ⅲ级)后在枯沟河北侧向西布线,止于机场互通南侧约4km与长深高速交叉处,路线全长40.653公里。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余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

2)本项目概况

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质量安全中心,自与228国道交叉设置的徐圩互通,终于与长深高速公路设置的小伊枢纽,起讫桩号为K0+000~K40+652.453。全线途径7个乡镇、街道,分别为徐圩新区(徐圩街道、东辛农场)、海州区(板浦镇)、灌云县(同兴镇、下车镇、小伊镇、伊山镇)。本项目共设置徐圩互通、东辛互通、灌云东枢纽、仲集南互通、小伊枢纽等5处互通式立交,设有徐圩服务区1处。主要工程规模路基填方为672.3万m3;水泥搅拌桩12466614延米;管桩390874延米;沥青路面837240.4㎡;主线桥24座,共长16738.27m;主线通道65道;涵洞74道。

2.2 招标范围和计划服务期

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LS-SYS-LYG1标段:对应桩号范围为K0+000~K40+652.453,共40.652km。

招标内容:对应桩号范围内相关试验检测工作和实施过程中现场安全环保管理方面等有关工作。

a、承担全线范围内发包人负责抽检的路基、桥涵、钢结构、路面、相关交通工程预留预埋设施、交通安全设施、环保土建、房建土建等工程的试验检测;包括全线工程的原材料、结构物成品、半成品、工程实体的试验检测工作;协助发包人开展全线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桩基承载力、完整性检测、桥梁静动载试验机电工程检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b、协助发包人开展全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c、承担全线范围内发包人负责的测量管理和维护;并对全线重要工点的日常测量工作进行复核、抽检、指导和管理。

d、承担全线范围内施工期环境监测。

e、承担本项目交工检测(不含桩基承载力、完整性检测、桥梁静动载试验、机电工程检测)相关工作任务,并配合开展交工验收相关准备工作。

2)计划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2022年1月~2025年9月(其中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为施工准备期),共45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a、投标人或其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或综合甲级资质;

b、投标人或其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还应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业绩条件:

201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较好地完成过建设单位委托的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或建设单位委托的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的质量检测项目(不包含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

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履约考核为准)中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情况:

①最近一期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或下一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或下两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

③最近一期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2)项目负责人条件:

资质条件:

a、应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试验类别为桥梁或公路)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试验类别为道路工程或桥梁隧道工程);

b、应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条件:

至少担任过一任受建设单位委托的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或一任受建设单位委托的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的质量检测项目负责人(不包含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

3)其他要求:

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b、与对应施工标段承包人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对质量安全中心标段进行投标。

c、2016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中未按投标承诺到岗和中途更换的中心试验室主任不得作为项目主要人员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地址: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科建路有志大厦806室

电话:025-52772820 18061490709

联系人:胡莹 周晓卫

工作QQ:514352417(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中心试验室项目(LHK-SYS-LYG2、LHK-SYS-LYG3标段)、东台至兴化高速公路质量安全中心项目(DX-SYS-DT1标段)、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工程质量安全中心项目(LS-SYS-LYG1标段)共计4个标段为同一批次招标项目,一家单位最终最多允许中一个标。

8.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1618:00至2021年1223 18: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700元(含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8.3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514352417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6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7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11010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21101100分。

1)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2)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8.9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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