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铁七号线工程

地区:江苏 南京市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1-10-18
项目业主
南京地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地铁七号线工程所需电子显示屏供货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项目批准单位: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

苏发改设施发[2017]758号

 项目名称:

南京地铁七号线工程

 项目地点:

南京市

 标段名称:

电子显示屏供货项目

 招标数量:

一批

 招标内容及规格:

电子显示屏供货及服务

 交货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

混合

 合同估算价:

22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以分支机构为代理人的投标),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②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③49寸LCD屏和86寸LCD屏应为同一品牌。④投标人若非制造商,须取得49寸LCD屏和86寸LCD屏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

   (2)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3)业绩要求:

   2016年7月1日至今,投标人应具有已供货完成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电子显示屏的业绩。备注:上述符合要求的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和用户证明两项。

   (4)信誉要求:

   无。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无。

   (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长期售后服务的能力。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1-10-18至2021-10-25,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南京市江东中路109号110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1-23 10:00,地点为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门外指定区域。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

  7.1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7.2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须先办理国信CA锁,再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登录”—“工程货物”参与投标流程。国信CA锁办理请参阅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登记”。

  7.3 (1)投标人在完成网上登记手续后,应自 2021年10月18日起至2021年10月25日止,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获取招标文件。未同时完成网上登记手续及现场招标文件获取的单位,招标人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2)本项目为两阶段开标,第二阶段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3)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南京地铁官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地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南京市江东中路109号

邮编:

210017

联系人:

黄沈莉、周明月

电话:

025-51896116

传真:

025-51896116

电子邮件:

345665297@qq.com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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