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省道南京段改扩建工程

地区:江苏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1-09-27
项目业主
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126省道南京段改扩建工程(大周路至苏皖省界段)第三方试验检测项目S126NJ-SYJC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126省道南京段改扩建工程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15]1298号 批准建设,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 混合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大周路至苏皖省界段)第三方试验检测项目S126NJ-SYJC1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 1    个标段, 即 (大周路至苏皖省界段)第三方试验检测项目S126NJ-SYJC1标段 标段
(1)项目概况:126省道南京段改扩建工程大周路至苏皖省界段北起大周路以南约100m处,向南依次下穿京沪高铁、沪蓉高铁、宁安客专等三条铁路,以隧道的形式(马家店隧道)穿越牛首山北坡景区后接现状宁丹路,然后沿着宁丹路向南,改造利用老路至陶吴北,随后另辟新线避开陶吴和横溪集镇,在横溪南接回现状宁丹公路,下穿沪武(常合)高速公路后沿老路向南,止于丹阳附近的苏皖省界,顺接安徽省规划446省道,道路全长约35.746km,其中大周路至规划南外环高速公路段按一级公路兼顾城市快速路设计,主线按城市快速路,辅道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规划南外环高速公路至规划445省道段主线按高速公路标准,辅道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规划445省道至苏皖省界段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2)招标内容:a、承担全线发包方负责抽检的工程原材料、混合料、结构物成品、半成品、工程实体的试验检测、现场检测工作(包括取样);b、配合做好项目省级“品质工程”创建、省级“平安工程”建设、“智慧工地”建设相关工作,针对相关工作内容提出指导性建议;c、协助发包方做好现场质量监管、现场质量巡查工作、试验检测监管、工程验收、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等工作;d、配合做好上级及行业主管部门对本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的监督与检查;e、内业资料检查。(3)现场试验检测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完成工程竣工验收。交、竣工验收及试运行阶段的配合时间:约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2 企业业绩要求:
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报表5中交/竣工日期为准),投标人完成过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项目,上述“试验检测”仅指作为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质量检测(含检测中心、试验中心、质安中心等)或质监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中间质量检测或竣(交)工验收检测;(以系统报表5中自动生成的相关信息为准);

3.3 企业信誉要求:
(1)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履约考核为A级(含A暂定)及以上(投标人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2)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中备案。

3.4 企业财务要求:
/

3.5 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报表4中竣工日期为准),在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上述“试验检测”仅指作为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质量检测(含检测中心、试验中心、质安中心等)或质监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中间质量检测或竣(交)工验收检测;(以系统报表4中自动生成的相关信息为准);

3.6 其他要求:

(1)本项目 不接受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与其所投标段对应的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

4.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单信封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9-28 08:30  至  2021-10-09 17:30 ,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6.34:15194/OP/Login.aspx)预约并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标段,其中工具使用费100元/标段,平台使用费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不组织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0-22 14: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7.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http://49.65.0.196/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其他

9.1本项目为南京交通全流程电子招标试点项目,拟预约的投标人请在预约前自行前往国信CA相关网点换发国信CA证书,具体操作流程见http://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19.html。投标人已换发国信CA证书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国信CA证书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55室激活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登录权限。(投标预约,制作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流程均需使用国信CA证书)。 9.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9.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双拜巷169号 联 系  人: 岑工   电     话: 19962060226 招标代理:      地     址: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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