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2 企业业绩要求:
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报表5中交/竣工日期为准),投标人完成过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项目,上述“试验检测”仅指作为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质量检测(含检测中心、试验中心、质安中心等)或质监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中间质量检测或竣(交)工验收检测;(以系统报表5中自动生成的相关信息为准);
3.3 企业信誉要求:
(1)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履约考核为A级(含A暂定)及以上(投标人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2)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中备案。
3.4 企业财务要求:
/
3.5 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报表4中竣工日期为准),在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上述“试验检测”仅指作为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质量检测(含检测中心、试验中心、质安中心等)或质监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中间质量检测或竣(交)工验收检测;(以系统报表4中自动生成的相关信息为准);
3.6 其他要求:
- 接受
- 不接受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与其所投标段对应的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
4.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单信封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7.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7.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http://49.65.0.196/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其他
9.1本项目为南京交通全流程电子招标试点项目,拟预约的投标人请在预约前自行前往国信CA相关网点换发国信CA证书,具体操作流程见http://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19.html。投标人已换发国信CA证书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国信CA证书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55室激活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登录权限。(投标预约,制作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流程均需使用国信CA证书)。 9.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9.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10.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