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区雄州街道经济适用房三期项目

地区:江苏 南京市
类型
勘察
发布时间
2021-09-26
项目业主
南京六合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号: ALH210372-02FG
1. 招标条件
        南京六合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六合区雄州街道经济适用房三期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六发改投[2020]33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7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勘察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冶浦社区,位于雄州东路以北、新篁河以西、冶山铁路以东、冶浦路以南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六合区雄州街道经济适用房三期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5.3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3万平方米),主要包括:住宅面积约97900平方米,商业面积约9000平方米,幼儿园面积约2500平方米,开闭所、配电房面积约600平方米。项目容积率≤2.5,最大建筑密度25%,最小绿地率30%。
        2.5 勘察(检测)合同估算价:11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55000.00万元)
        2.6 勘察(检测)及相关服务范围:
              勘察(检测)范围包括:六合区雄州街道经济适用房三期项目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招标人提出的地质勘探要求、测量要求及勘察布点图,对该工程进行测量及初步、详细、施工勘察,查明本工程区域范围内的地基岩土层分布规律及不良地质现象,工程地质特征及其主要物理力学性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场区和地基的稳定性做出评价,为拟建工程的地基基础等设计、施工提供合理的方案和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地质钻孔、取样、试验、材料收集整理、不良地质和软土分布路段应视查明地质问题、对可能影响的情况扩大勘察范围等。投标人还须协助招标人完成地质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同时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包含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与地质勘察有关的所有服务和配合工作)。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勘察(检测)服务期: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10-18 09:00:00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勘察(检测)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勘察(检测)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52分)
6.1.1本工程勘察最高限价为:110万元
6.1.2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 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资信业绩(满分23分)
6.2.1企业信誉(满分3分)
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须提供认证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无法录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可自行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编辑至投标文件中)(满分3分)。
6.2.2类似工程业绩(满分4分)
2018年9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6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项目的,得2分/个(须提供勘察合同、中标通知书,缺一不可。时间、金额均以勘察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满分4分)。
6.2.3项目负责人业绩(满分4分)
2018年9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6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项目的,得2分/个(须提供勘察合同、中标通知书,缺一不可。时间、金额均以勘察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满分4分)。
6.2.4项目组人员及资历:(满分10分)
(1)项目负责人:①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的得1分②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0.5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2)土木工程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0.5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3)测绘测量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0.5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4)物探专业人员(1名):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1分(须提供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职称证书所载专业为准,如职称证书无法反映专业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满分2分)。
(5)安全管理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得1分(须提供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2.5拟投入的勘察设备(满分2分)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钻探设备、测量仪器、静探设备、物探设备、室内试验仪器的得满分2分,每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编辑至投标文件中,格式自拟,拟投入的勘察设备以承诺书为准)(满分2分)。
6.3勘察纲要(满分23分)
6.3.1勘察说明和勘察方案:勘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依据、目标、实施体系和流程科学合理、清晰完整;对勘察总体任务和须提交的勘察成果认识充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满分5分)。
6.3.2勘察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根据本项目工作任务和职责,针对性地设置勘察机构及岗位,各部门、各岗位之间在管理结构上有着良好的协调性和衔接性,对必要的部门或岗位设有监督或复核人员(优:2;良:1.8;中:1.6;差:1.4;无:0)(满分2分)。
6.3.3勘察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管理体系合理、先进、科学、具体、可行;人员及设备进场计划科学合理,能够满足项目需求;勘察工作的进度计划布局合理,具有可控性;保密措施科学、合理、有效(优:5;良:4.5;中:4;差:3.5;无:0)(满分5分)。
6.3.4勘察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对本项目工作重难点认识充分,且提出完整、合理、可行的相关对策,特别是不良地质、特殊性岩、地质结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的查明方法及整治措施的阐述(优:5;良:4.5;中:4;差:3.5;无:0)(满分5分)。
6.3.5勘察安全保证措施: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措施、现场环境及成品保护措施、文明勘察措施和应急预案科学、合理、详细、完整(优:3;良:2.7;中:2.4;差:2.1;无:0)(满分3分)。
6.3.6后续服务:设计阶段及施工现场的后续勘察服务科学、合理、具体、可行;能够就勘察问题对项目各方之间的矛盾予以协调;后续服务响应迅速,服务人员配备充足(优:3;良:2.7;中:2.4;差:2.1;无:0)(满分3分)。
6.4其他因素(满分2分)
6.4.1企业奖项:2016年9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勘察奖项的得2分;获得过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勘察奖项的得1分(限评一项,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获奖级别均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两者所载时间不一致的,时间以获奖文件为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按得分最高者计取;投标人提供多个获奖项目的,按得分最高者计取。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无法录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可自行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编辑至投标文件中)(满分2分)。
备注:
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勘察合同、中标通知书)等,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人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资料存在弄虚作假,招标人及监管部门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项目负责人和其他项目组人员不可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其他项目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的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3、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如骗取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4、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勘察纲要得分高的优先;如果勘察纲要得分也相等,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5、本标段采用勘察纲要评分点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勘察纲要”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6、除勘察纲要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该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9月26日17时21分到 2021年10月8日17时21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下列资质之一:(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2)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含)以上资质;(3)具备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含)以上资质。
8.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8.6、投标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1年03月-2021年08月)其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事业单位、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8.7、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做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http://222.190.243.45/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9、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手续,否则可能将会影响投标,有关投标详细操作问题可咨询交易中心网络管理中心(68505877、68505828)。
8.10、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六合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六合区峨眉路302号 地       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胜太东路 8号同曦鸣城A-9幢三楼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储浩;许小婷 联  系  人:王阳春
        电       话:025-57126673 电       话:1531202686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工行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支行 开户银行:中行南京大市口支行
        账       号:4301031509001022959 账       号:514458192045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7114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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