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溧水区沙河地块安置房项目

地区:江苏 南京市
类型
勘察
发布时间
2021-08-20
项目业主
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溧水区沙河地块安置房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审批投许[2019]21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00219.4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南京溧水区沙河地块安置房项目A地块一桩一孔超前钻地质勘察         2.2 工程地点:开发区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南京溧水区沙河地块安置房项目A地块一桩一孔超前钻地质勘察总建筑面积238736.36平方米;建筑物层数:27层;其中地上层数:27层;其中地下层数:1层;建筑物高度:79.95m;其中地下室面积:65426.53㎡;单体最大建筑面积:17393.31㎡。钻孔总长度为34000m,最长深度为35m。        2.5 勘察(检测)合同估算价:476.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83523.60万元)         2.6 勘察(检测)及相关服务范围:               勘察(检测)范围包括:根据委托人提出的勘探要求,对本工程进行施工勘察,第一次招标勘察为地质勘察,此次为一桩一孔超前钻勘察。根据施工阶段设计、施工要求,针对所需解决的具体问题,利用相应手段进行勘察,探明工程桩入持力层后下方是否有熔岩等。需提供勘察的工程桩入持力层后,下方是否有熔岩存在的勘探资料,并作出分析、评价和建议。钻孔深度详见设计图纸相关要求,并结合现场实际确定【含现场勘测、钻孔、取样、原位测试、样品包装运输、机械进退费、试验分析、成果汇总、编制勘察成果报告、现场服务配合等全部工作】;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土孔、岩孔差异决定报价。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勘察(检测)服务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09-15 09:00:00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勘察(检测)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勘察(检测)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48分)
最高限价为476万元。投标人根据不低于成本且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原则自主报价。
6.1.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后再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3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业绩(8分)
自2016年8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勘察金额28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勘察业绩,每提供1个得4分,满分8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勘察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6.3项目组人员及资历(15分)
6.3.1、项目负责人(3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执业证书同时具有教授级(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岩土专业)及以上职称得3分,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岩土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岩土专业工程师职称得1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上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不能反映其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3.2、项目组人员(12分)
(1)岩土工程专业人员3名: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证书同时具有教授级(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岩土专业)及以上职称得1分/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岩土专业)职称得0.5分/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师(岩土专业)职称得0.3分/人。(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上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不能反映其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2)工程物探专业人员1名:具有物探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物探专业工程师职称得0.5分。(须提供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上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不能反映其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1分。)
(3)工程测量专业人员2名:具有国家注册测绘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人,具有国家注册测绘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得1分/人。(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4)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得1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5)安全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得1分。(须提供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4 勘察纲要(23分)
(1)项目概论、勘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勘察资料提交内容组成、实施体系、勘察项目组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勘察工作流程和进度计划。(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无0分)
(2)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现场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无0分)
(3)勘察的工作方法、工作流程、进度计划、确保勘察进度的控制措施。(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无0分)
(4)确保勘察质量的控制措施,质量控制信息化监管。(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无0分)
(5)本项目勘察的重点、难点分析及建议解决方案。(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无0分)
(6)对已有设施、管线的保护和加固以及对地下文物、化石类的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保护措施。(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无0分)
(7)勘察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无0分)
(8)后期服务内容及承诺全面、可行,对重点难点的合理化建议。(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无0分)
6.5企业信誉(4分)
投标人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缺一项扣0.5分。同时企业资信等级具备AAA及以上加2分,具备AA加1分。(提供有效期内体系认证证书、资信等级证书,相关证明材料须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满分4分)
6.6奖项(2分)
自2016年8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获得过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及以上或市级勘察协会及以上颁发的优秀勘察一等奖得2分;获得过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及以上或市级勘察协会及以上颁发的优秀勘察二等奖得0.5分。限评4个项目,同一获奖的项目只计取最高得分,满分2分。(提供获奖证书,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备注说明:
(1)本项目勘察纲要为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勘察纲要”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2)勘察纲要计分时取各评委打分的平均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除勘察纲要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得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勘察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勘察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4)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所有注册人员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有效期内。
(5)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含相关证书)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骗取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不得重复计分,其他组成人员之间不重复计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8月25日16时3分到 2021年9月1日16时3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资格审查其他要求: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含)以上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含)以上。(相关证书以上传到“e路阳光”交易平台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8.3.2、项目负责人:
(1)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相关证书以上传到“e路阳光”交易平台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2)社保要求: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2月至2021年7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项目负责人只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或返聘协议)、退休证明。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3.3、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8.3.4、投标人在参与溧水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时,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诚信投标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在投标文件中投标函附录中体现)(注:《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方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章视为无效)。
8.3.5、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4、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手续,否则可能将会影响投标,有关投标详细操作问题可咨询交易中心网络管理中心(68505877、68505828)。
8.5、凡参加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行为,限制进入溧水市场6个月以上并予以公示。
8.6、投标保证金:(1)缴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银行保函。(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水分中心专用账户。(3)投标人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联网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在线联网打印咨询电话:025-68505877、68505828、83727019)。
8.7、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8.8、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京市溧水区团山西路8号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         邮       编:2112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徐工 联  系  人:杨文斌         电       话:/ 电       话:1315108872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         账       号: 账       号:102807336850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622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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