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芬合作交流中心

地区:江苏 南京市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1-08-12
项目业主
南京南部新城会展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南京中芬合作交流中心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南管委备[2019]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542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材料检测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南部新城,北至规划西一路,南至机场路,东至响水河路,西至东风河路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南京中芬合作交流中心位于明故宫御道街视觉走廊与机场跑道公园交汇处。地块北起规划西一路,南至机场路,西起东风河路,东至响水河路。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约66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6000平方米。        2.5 勘察(检测)合同估算价:56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157900.00万元)         2.6 勘察(检测)及相关服务范围:               勘察(检测)范围包括:南京中芬合作交流中心材料检测依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建设厅所发“苏价服(2001)113号”文件附件所列范围内涉及到的检测项目及满足工程验收需求的所有相关材料检测,包含但不限于:常规检测(砼、砂浆、钢筋、砂石、防水材料等)、主体结构现场检测(现场强度、结构性能、钢筋保护层厚度等)、幕墙检测、装饰材料检测、门窗检测、建筑水电检测、建筑保温节能检测、挂网喷浆混凝土厚度强度检测等相关检测(不含桩基检测、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检测报告满足质监部门验收要求。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勘察(检测)服务期:140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09-01 09:30:00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勘察(检测)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勘察(检测)业绩。具体要求为:无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 投标报价(62分)
(1)本项目采用费率形式报价,最高限价费率为《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苏价服[2001]113号)规定的50%,投标费率高于最高限价费率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丨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丨/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资信业绩(15分)
6.2.1企业信誉(2分)
企业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A级信用等级的得2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2.2企业业绩(4分)
企业自2018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30万元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检测合同业绩的,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提供检测合同,时间、金额或面积以检测合同为准。同一合同业绩不可重复得分。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2.3项目负责人资历(3分)
项目负责人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材料类)同时具备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材料类)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分。(提供项目负责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材料类)、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2.4项目组人员及资历(6分)
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材料类)且具有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0.5分/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材料类)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1分/人,最多得6分。(提供项目组成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材料类)、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2月-2021年7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组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只需提供退休证明;若属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满分6分)
6.3检测纲要(暗标)(23分)
(1)检测实施方案及流程:根据检测方案的完整性、方法可操作性、程序合理严谨性打分。(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2)质量保证措施:根据质量保证措施的科学合理性、有效性打分。(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3)进度保证措施:根据工程施工进度保证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打分。(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4)安全保证措施:根据安全保证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打分。(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5)拟投入的设备:根据拟投入检测仪器设备的先进性打分。(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6)服务承诺:根据服务承诺的合理性、针对性打分。(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备注: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岗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合同)等,以上传到“e路阳光”交易平台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2、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不得重复计分,同一人不能多专业重复计分。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4、所有人员的职称证书必须是国家人社部门评定颁发或经其授权并备案的具有职称评定资格的相关机构或单位评定颁发。
5、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检测纲要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同时有两名投标人得分相同且均为最高分,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检测纲要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检测纲要得分也相等,则由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名。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8月12日15时32分到 2021年8月19日15时32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投标人具有气象局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书。
8.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
8.6、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2月-2021年7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只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退休证明;若属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南部新城会展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大明路599号 地       址:南京市江东中路186-1号7楼701室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19         联  系  人:李工 联  系  人:吴玉凤         电       话:025-52270996 电       话:025-84293531-811;15996388316         传       真: 传       真:025-8643359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         账       号: 账       号:31190188000026822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2637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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