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地2012-B33-A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地区:江苏
类型
施工
分类
房建工程,绿化
发布时间
2021-07-19
项目业主
张家港弘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张地2012-B33-A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名称)张地2012-B33-A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1#-3#、5#-12#、15#-23#、S1#-S3#配电房、地下车库、人防地下室工程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地2012-B33-A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核准张家港弘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地2012-B33-A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申请报告的批复张行审许〔2021) 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张家港弘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张地2012-B33-A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1#-3#、5#-12#、15#-23#、S1#-S3#配电房、地下车库、人防地下室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塘桥镇三干河西侧,华芳路南侧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总建筑面积182000平方米

2.3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合同估算价(万元)工期日历天
E3205820330000530001005张地2012-B33-A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1#-3#、5#-12#、15#-23#、S1#-S3#配电房、地下车库、人防地下室工程张地2012-B33-A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1#-3#、5#-12#、15#-23#、S1#-S3#配电房、地下车库、人防地下室工程:桩基(含基坑支护)、土建、幕墙、水电、消防、暖通、智能化、装饰、电梯、室外配套:框剪结构,总建筑面积174000平方米,其中地下47247平方米(含人防10440平方米),最高地上27层,地下1层,檐高80米。58060.0650

2.4 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 是 □ 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8年01月01日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价不小于20000万元且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0平方米的民用建筑(除公共建筑外)(民用建筑按照《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定义,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的总称)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须上传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备案的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两种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满足其中任意一种即可,业绩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库中为准。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 财务要求:/

3.5 信誉要求:/

3.6 其他要求:/

省外投标企业需将《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扫描件上传到企业信息库(绿化工程不需提供)。

☐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结果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 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 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 □ 是 ? 否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是 ? 否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7月19日8时30分至2021年07月23日17时00分

6.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http://zjgfzx.szzyjy.com.cn/TPBidder/bidderLogin。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7月29日9时00分

7.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zzyjy.com.cn:8086/)(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张家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 0512-58181559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港弘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张家港市塘桥镇南京路525号

地 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华怡商厦401、402室

邮 编:

邮 编:215600

联 系 人:施荣华

联 系 人:陆海燕

电 话:18662818132

电 话:0512-5815001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lh_yangyang@yahoo.com.cn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市工商银行园林办

账 号:

账 号:1102028009000025389


2021年07月19日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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