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金湖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关于全市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淮农发【2021】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湖县耕地质量保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金湖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一标段:金北街道、吕良镇)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金湖县境内
2.2 工程规模:一标段:约2.45万亩。其中涉及泵站(排涝站)、涵洞、道路、防渗渠、土地平整等,灌溉排涝流量2.6立方米/秒。
2.3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中包含的所有项目,以及与本工程配套的附属设施等全范围的施工监理,对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2.4 监理服务期:与工程施工工期同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施工工期为:720 日历天(含质保期)。
2.5 监理费招标控制价:一标段:金北街道、吕良镇86万元;
2.6 标段划分:2个标段。
2.7质量标准:合格。
2.8付款:和土建工程同期,进度达到40%付至最终监理合同价款的30%,进度达到80%付至最终监理合同价款的60%,审计结束后付至最终监理合同价款的97%,余款待质保期结束后付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住建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1名;
【需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质、身份证、职称证、与企业签定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6个月及以上(2020年11月以来)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1、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2、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4、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四)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五)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1、以上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三)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一);(四)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二)。
3、如资格审查时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已过有效期但已办理过延续注册手续的,必须提供省级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原件予以证明,则该证书是继续有效的,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5、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既视为围标串标,按相关规定处罚。
6、本项目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江苏省监理员资格取消后相关事宜的公告》[2017]第36号文件精神。
4.特殊说明事项1、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监理方案文件明显与本项目不符合、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监理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5、中标单位按照投标时所承诺的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清单,必须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报请招标人验收,验收不满足要求的作自动放弃中标处理。
5.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投标人可以同时投2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的一个标段。即:第一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第二标段的中标资格。但投标文件继续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开评标按一、二标段的顺序进行。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肆佰零伍元,售后不退。
6.3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CA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A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61650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15380802178。
注: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服务→下载中心→《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投标企业单位类型请选择施工单位。(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61650890。投标单位CA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陈超,电话:13770370470。技术支持:钱工 15206242026)。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1日下午14:30 。
7.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
7.3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保证金:本工程保证金每个标段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具体支付详见招标文件。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招标人:金湖县耕地质量保护中心
地址:金湖县
联系人:王友含
联系电话:18852321136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市正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市民中心三楼西二区308室
联系人:伍工
联系电话:18952383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