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2021-278#(蓝湾景天)地块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GJ2021-278#(蓝湾景天)地块设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臻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GJ2021-278#(蓝湾景天)地块设计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用地面积约53238平方米,其中A区约22107平方米,B区约12018平方米,C区约1911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5811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项目投资约3.6亿元,工程设计费约253.9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中标后总平和单体方案深化设计周期为2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方案联审通过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并提交主管部门审查。3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全套施工图(必须满足当地部门要求报审需要的所有图纸)【具体要求服从招标人安排】。
2.1.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最新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满足功能使用要求并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关于在新建建筑中加快推广应用预制内外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的通知》(苏建科[2017]43号文)的规定和要求,达到绿色建筑星级标准,确保图纸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满足如皋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点要求。当出现功能及系统设计不完善等问题或业主提出特殊要求时,必须修改完善、提交修改图纸或方案,并加盖公章。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其他要求详见规划条件相关内容。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涉及红线范围内所有工程的设计,包含但不限于:
(1)项目勘察: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等,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
(2)项目建设工程(含配套)规划、建筑设计及施工阶段服务;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建筑单体方案设计;日照分析报告;扩初设计;
(3)施工图设计(含装配式设计)及公共建筑设计[指地下车库、配电房、物管、社区、配套商业用房、人防工程(含人防平战转换预案编制)、门卫、车库(自行车库、汽车库坡道棚架)、PC深化,钢结构雨棚、电动车充电位及棚架、汽车充电桩等];基坑设计文件(包括支护或护坡,降、排水,监测方案等);交通影响评价、交通标示设计等;
(4)绿色建筑(指整个小区内建筑和配套工程的绿色建筑设计和绿色设计标识。中标单位除做好绿色建筑设计外,还必须配合绿色建筑咨询单位做好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评审工作);
(5)项目配套施工图设计(含围墙、道路、雨水、污水、给排水、景观绿化、照明、亮化、消防、智能化、供水、通信、传达室及物业管理办公室、监控室等的装修、建筑小品等所有配套设计,含供电、供水、燃气综合管网布置设计,不含燃气深化设计的所有配套设计);
(6)二次深化设计:所有施工做法必须出节点详图(含参照图集内容),不得出现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二次设计项目,不得使用未经招标人认可的专利产品,以及市场无可竞争替代产品。
(7)在完成扩初设计时提供盖章的选房图。
(8)本项目相应阶段的消防审查、抗震审查、施工图审查、设计概算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技术咨询、各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所有后续配合服务。
(9)其他:总平及单体方案预审、方案联审、施工图设计审查等工作,以及后续的交底、施工全过程的技术支持和把关、各项验收等跟踪、现场服务工作。工程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要求的增补设计和设计变更等。中标单位必须承担不在其设计范围内的其它专项设计(如有)的配合及图纸会签等技术服务工作。
(10)施工图设计文件深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版)的规定和要求,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按照“地块规划条件”要求执行,确保图纸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满足如皋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点要求。
如中标单位不具备相应专项设计资质,应当在得到招标人同意后,委托具备相关专项设计资质的单位完成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任务。
在方案优化阶段,中标人必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对方案及户型图进行调整,设计费用不予调整。中标人在方案优化设计阶段向招标人书面核实是否采用装配式及绿色建筑星级标准,根据招标人书面回复进行设计,设计费用不予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的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职称。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企业资质有效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精神。
3.3.3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3.4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的缴费明细。
3.3.5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7月16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7月16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臻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时代大厦 地址:如皋市健康路1号兴业银行6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朱轶群
联系电话:13862730951 联系电话:18262505354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