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浦河沪湖蓝带计划汾湖段一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地区:江苏
类型
施工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1-06-25
太浦河沪湖蓝带计划汾湖段一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黎里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工程 芦墟老镇(FH-17-08)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以吴行审审发〔2020300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 )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汾湖高新区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吴江区    

  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招标金额:580万元

(2) 工程规模:最大管径400mm 

(3) 计划开、竣工时间:2021年 715 2021年1211

4. 本次招标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工程性质

工程类别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是否网上支付

招标文件售价

评标办法

E3205840327001186008001

太浦河沪湖蓝带计划汾湖段一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黎里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工程 芦墟老镇(FH-17-08)

市政工程

市政工程

58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220

合理低价法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 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 1

是否采用网上投标: 

:请尚未开通“网上支付”服务的投标人和代理机构尽快去银行办理,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参见“关于启用网上支付平台的通知”(http://www.szzyjy.com.cn/wjqfzx/035004/035004001/20191011/015a1526-a0d2-4131-9e87-8e97fe666e96.html)

5.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同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同上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投标前进行信息登记,取得《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号执行),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6  25   11:00 时至 2021  7   1  17:00 ,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143.240.34:7090/wjhy/)下载招标文件。(无系统CA锁的企业,须提前办理,在入库审核后方可使用)
(2) 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十天前随时查看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1  7   6  10:00时,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采用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号三楼开标室)
(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招标人地址:吴江区汾湖高新区芦莘大道1118号  

联系人:周驭波        传真:       电话:0512-63255310    

邮编:                E-Mail:

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鲈乡南路2288
联系人:顾成飞      传真: 63663868   电话:63663868

邮编: 215200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费振芳          职称或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

联系电话:63663868           注册证号:232141511964
11.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 年625

12. 备注:1)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为本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3)项目负责人有市政养护工程的,将不被视作有在建工程。

(4) 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5本项目执行《关于公布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1】5号)。

6投标人在建项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在调查期内拒绝投标。

7)本项目为代建项目,代建公司为苏州市吴江区汾湖代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3.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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