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湖复线驳岸维修工程SHFXHA-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申湖复线驳岸维修工程 已由苏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以苏市港航【2021】6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苏州市吴江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省局养护经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苏州市吴江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概况
申湖复线为Ⅵ级航道,起于莺脰湖,终于太浦河,里程4.2km。航道最高通航水位1.89m(国家85高程,下同),最低通航水位0.53m,是连接长湖申线、苏嘉线、苏南运河的主要通道。由于苏嘉线竹港桥通航净高、净宽达不到Ⅴ级航道标准,过往船舶不经竹港桥航段,均由申湖复线通行,船舶流量较大。
本次驳岸工程为申湖复线与乍嘉苏线叉口以北段维修加固护岸477米,具体段落为:加固段C(B1型),K0+060-K0+35O,290米;加固段E(B1型),K0+403-K0+590,187米。加固护岸采用墙前施打300*300mm C30预制方桩(长6、8米,间距1米),浇筑C30水下砼基础加C30砼墙身贴面,桩顶标高1.0米(85国家高程系统,下同),C30 水下砼平台标高1.2米,压顶标高3.1米。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本次工程墙后只种植一排夹竹桃,高度1.00米~1.30米(间距2.5米)。该项目投资估算金额约为361万元。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即SHFXHA-SG标段。招标范围为上述加固段C和加固段E施工图范围内护岸工程的施工和缺陷责任期修复。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实际交工之日起计算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且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的航道护岸工程施工(或维修或改造)项目;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及以上等级,在苏州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暂良”级或以上级别(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苏州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均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网站中公示内容为准),投标人最近一次在《苏州市吴江区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结果》公布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
(5)项目负责人与项目总工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项目总工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6)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未在在建项目中任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24 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 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各相关行业的信用信息平台被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吴江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江苏省吴江区交通路2892号
邮编:215200
联系人:陈莉萍
电话:0512-63424239
招标代理: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大楼5楼
邮政编码:215000
电话:17361879483(施晓露)
联系人:施晓露
Email:szzcjyb@126.com
其他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7月6日9:00。解密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6日9:3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标,为保证各投标人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建议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派代表至开标地点参加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请参加人员携带好有效身份证明(防疫期需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或苏康码)、CA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请各投标人提前作好解密准备工作)到达开标现场,按照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进行开标及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工作。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解密开始时间及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第二信封解密开始时间及截止时间于第一信封开标结束后另行通知。如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无论第一信封或第二信封)的解密,或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或未按时解密,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概不负责。
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四楼,具体开标室详见大屏)。
若投标人不至开标现场进行现场开标,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收据通过递送或快递方式交予招标代理,各投标人可提前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
8.3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4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5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若《投标报表》“表1~表13”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表1~表13”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业绩时间以江苏省公路水路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交/竣工时间,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显示的交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单位、业绩、人员等信息不一致的优先以《投标报表》信息为准。